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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正确的视标数应超过该行视标总数的一半,记下该行视标的视力记录值,即为该眼的视力。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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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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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视力
0.5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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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2
1.5
2.0
2.5
3.0
4.0
5.0
距离m
四、给验光处方的要点及格式
眼镜处方应根据自觉与他觉检查结果以及病者年龄、眼位及眼部检查情况来确定眼镜处方。
1、根据病人的要求开给远用镜、近用镜或双光镜处方。
2、测量并填写瞳距,一般看远的瞳距比看近时约大2毫米。远用镜按看远瞳距,近用按33厘米的近用时瞳距;远近两用镜可将看远瞳距减1毫米或33厘米的近用时瞳距加1毫米即可。
斜视者:在33厘米正中放一目标。叫病人一眼注视,挡住一眼量角膜外缘,再挡住另一眼量他眼角膜内缘;即为近用镜瞳距。
单眼者:病人看 3 3厘米处之目标,将尺之一端对准瞳孔中心,然后再看尺横过鼻梁的正中处,将此距离乘2加1毫米即得。
3、眼镜距离眼球距离
眼镜与角膜顶点距离不同,可以发生不同的屈光度差异,如果眼镜距离变化,会出现过矫正或不足现象,凹镜片距眼愈近其力愈大,凸镜片则相反,一般镜片后面距角膜顶点12一15毫米为宜。
4、眼镜斜度
由于视线在通过镜片光学中。心时才能达到准确的矫正。因此;视线与镜面必须呈直角;但是日常视线稍向下方,其程度随着人而异,所以定其倾斜度比较困难;但一般以10°左右为合适;眼镜中心稍较瞳孔中心低于1-2毫米。近用眼镜倾斜25°左右为合适,镜片中心较低于瞳孔下方3-4毫米。当运用或近用兼有的眼镜倾斜度以15°左右为合。
5、如有三棱镜:应注明三棱镜基底方向度数。
6、散光轴向:目前我国大多数采用tabo标记法(即左右眼都采用逆时针方向的度数)。
7、处方格式:1)符号“-”表示凹镜
“+”表示凸镜
“x”表示轴向
“d”屈光度“
“sph”或“球”表示球镜
‘cyl’或“拄”表示柱镜
“二”表示联合
附:视力表用法:
1、诊断标准
双眼中心远视力均在5.0及5.0以上者为视力正常,低于5.0记录为视力低下。
2、检查方法
使用对数视力表灯光箱检查视力。视力表悬挂的高度以5.0观标一行与受检者的眼等高为准。受检在距视力表5m处;用遮眼板分别遮挡一眼,先检右眼然后检左眼。切勿用手指压迫眼球,以免使眼球变形影响视力,或存在由指缝窥视的弊病。未用镜片矫正之视力为裸眼视力。
以被检查棵眼所能辨认的最小观标作为视力记录。如仅能辨第1行视标即为4.0,能看清第11行即为5.0,最佳视力可测至5.3;如在5.0m处尚不能辨认4.0视标,则让受检者向前走近至能视清4.0视标为止;按下表即可查出在此距离时的视力。
二、客观检查法:
视网膜检影验光法是借用平面镜(或凹面镜)将光线照射在被检查者的眼内,利用摇动平面镜和观察光影在眼内移动的情况,用以测量屈光状态的方法。
1、原理;略
2、不同屈光状态的影动方向
根据以上光学原理,检查者的检影镜在被检眼前一米外观察从视网膜反射出的光线。在瞳孔区光影移动方向有以下情况:
(1)正视眼。由于其远点为无限远,从视网膜反射出的光线为平行光线,因此镜面转动方向和光影移动方向相同,即顺动。眼底象为正象。
(2)远视眼。由于从视网膜反射出来的光线为分散光线,因此镜面动方向也和光影移动方向相同。即顺动,眼底象为正象。
(3)近视眼。从视网膜反射出来的光线在眼前有距离集合,而投射到检查眼内的光线是经过交叉后的,因此镜面转动方向和光影移动方向相反。即逆动,眼底象为倒象。
(4)如近视低于id。其远点较1米远,在检查者后面则瞳孔光影移动为顺动。
(5)如果被检查的远点恰在1米处,也即屈光度刚好1d,此时检查者看不见瞳孔区有光影移动,当光线直接照射瞳孔时则瞳孔发亮,当光源移开时则变为黑暗,此即返转点。
顺动光影:为正视、远视,id以下近视(1m检影)。
逆动:id以上的近视。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影?什么是光?
当检影镜转动时,观察被检眼底照明区反射出来的光的显然移动方向。所谓影就是视网膜上未被照明的区域,这种未被照明区域,连接并围绕着照明区,光和影永远是互相连接的;所以光移动的方向,也就是影移动的方向。
三、一般临床验光顺序:
1、问病史,如有无其他眼病,曾否诊治过视力减退情况如何等。
2、检查远和近距离视力,及针孔视力。
3、常规外眼部及眼底检查(必要时测眼压)。
4、散瞳(15岁以下用 1%阿托品液或膏滴眼 3天。 15岁以上应用2%后马托品或托品酰胺滴眼三次。待瞳孔散大无对光反应时再检查)或小瞳检影验光。
5、检影法验光。
6、主观试镜。
7、处方配镜或嘱两周后待瞳孔恢复正常再复验。
以上顺序亦非固定不变。结合实际情况;对每个病人定出验光步骤。有的按上述顺序进行验光,有的病例可灵活动掌握略作增减。目前有保存调节功能下的验光也称为动态验光注,只有较复杂的病例才考虑散瞳验光;通常结合云雾法试镜,方法较简便,以免散瞳配镜给病人带来的不方便。
5、散光表检查法
散光表的检查法,能较快而准确有判断有无散光和确定散光的轴向,但不能确定散光的性质。常见散光表是在白的背景上;每隔10°画一条幅射状黑线条。检查时,先遮盖一眼,令被检眼注视散光表,如能看清表上任何子午线;且每线条的颜色浓淡粗细一致;则表示该眼无散光,如散光表上某一子午线上的线条较其他线条更清楚和明显,则说明有散光存在,如在180°子午线的条纹较其他部分接近正视眼,而水平子午线上仍有屈光不正,应用适当轴镜把轴位放在90”方位,以矫正水平子午线上的屈光不正;总之圆柱镜的轴,应放在与散光表所见到最清楚最明显的线条成直角的角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