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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观察儿童graves眼病的临床特征及药物和手术治疗的频率。 方法 回顾1994---2004年18岁和18岁以下诊断为graves眼病病人的一组资料。 结果 32例graves眼病儿童,其中女孩25例(78.1%),男孩7例(21.9)。最初眼部检查时,5例病人(15.6%)有甲状腺功能亢进,1例病人(3.1%)有甲状腺功能偏低,26例病人(81.3%)甲状腺功能正常。诊断为甲状腺功能障碍的平均年龄为13岁(3—18岁)。诊断为graves眼病的平均年龄为15岁(5—18岁)。未发现压迫性视神经病变病例。28例病人(87.5)仅用对症治疗,1例病人(3.1%)作了眼睑手术,3例病人(9.4%)作了眶脂减压术。未用过全身皮质类激素治疗,也未用过眼眶放疗。最初检查以后平均5年(1—10年)追踪观察期内1例病人(3.1%)作了眼肌手术。所有病人视力均属正常。3例病人(9.1%)其家庭成员中有graves眼病,10例病人(10.3%)其家庭成员中有甲状腺功能障碍。 结论 儿童graves眼病临床表现相对来说简单,很少需要手术治疗,不需要全身皮质类激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