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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政府——政府主导 部门配合大力推进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4-01-21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怀远县作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安徽省的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试点县,近年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大力开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中医药人员“下不去、留不住、用不上”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怀远县地处淮河中游、皖北平原南缘,是大禹治水、召会诸侯之地望所在,素有“淮上明珠”之美誉,遗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美丽传说。全县辖18个乡镇、361个行政村(居委会),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 1个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总面积2212平方公里,总人口127万。全县医疗资源有:2所综合性县级医院、1所综合性县级中医医院、18所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345个行政村卫生室。全县拥有中医人员320人,中药人员78人,其中:中医博士1人,中医硕士5人,大学本科学历63人,专科学历69人。具有中医执业医师97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55人,乡村中医人员168人。全县医疗机构配备中药柜280组,牵引床83台,针灸针、火罐等相关中医药设备2673套(件)。全县中医日门诊量1270余人次。

县中医院占地面积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另有2.4万平方米的住院医技综合楼正在建设中。医院编制床位600张,开放床位450张。2012年业务收入8000余万元。收住病人20200余人次,年平均床位使用率102%。年门诊量14万人次,门诊中药使用率(包括中成药)65%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数51%以上。医院现有员工467人,专业技术人员412人,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145人,中医博士1人,硕士5人。1998年被评为“二级甲等中医院”, 2006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单位,2011年被评定为安徽中医药大学临床教学医院。

2所县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均符合国家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能有效地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18所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有至少1名中医药人员并设有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统一配置有中药柜、诊断床、针灸针、火罐等12种以上的中医诊疗设备,能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

全县345个村卫生室中,有65%以上的村卫生室通过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能够开展中医药服务,其余村卫生室正在创造条件逐步推进。

二、具体做法

(一)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0年3月,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几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做了大量、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保证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我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卫生、财政、发改、人社、文广体新、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怀远县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技术指导组和督导检查组,加大指导与督导工作力度。全县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目标任务明确、人员分工精细的工作开展机制,逐步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一体化管理体系。

2.制订方案,量化工作指标。根据上级要求和任务目标,我们制订了怀远县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阶段性工作计划,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以完善县乡村中医药服务体系为基础,分解细化各级工作任务。对全县中医药人员和设备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分乡镇、分类建立人员设备档案。并在调查基础上,根据现有的人员、房屋、设备状况,确定10个乡镇先行试点,试行3个月后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

3.重心下移,抓好人员培训。2010年5月9日,县政府召开全县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后,由县卫生局牵头,县中医院负责,分四期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人员进行中医药知识集中培训,受训人员达266人;组织相关专家深入18个乡镇对乡、村两级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受训人员达1200余人。购买、编印、翻印了《中医基础理论》、《临床药物应用指南》、《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中成药应用指导手册》等教材6800本,下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到相关人员人手一册。2011年从县中医院选派专家分两期对乡村两级卫生人员再次进行中医药基础知识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受训人员927人。2012和2013年每年均开展两期中医药基础知识、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等中医药相关知识培训,受训人员达346人。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工作、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以及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等项目,采取制作展板、散发资料、悬挂条幅、电视报道、专题讲座、义诊咨询等方式,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向广大群众宣传试点工作的宗旨、目的和意义,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5.实行“五个统一”,确保工作有序运转。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我县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一是统一机构设置: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规定,结合新医改方案,在中心卫生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我县在召开征求意见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政府安排资金为18个乡镇卫生院统一购置中药柜、诊断床、针灸针、火罐等12种中医诊疗设备,分送到各乡镇卫生院,随后又为33个村卫生室统一购置了诊断床、针灸针、火罐、艾条等7种中医诊疗设备。二是统一人员调配:根据全县中医药人员结构情况,制定了《怀远县基层中医药人才引进管理使用暂行规定》,为保证中医药人员能够“上得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中医药人员招聘,县卫生局负责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统一调配,县中医院负责全县中医药人员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确保每个乡镇有一至二名中医药人员。对新招聘的医学院校毕业生,须先在县中医院一对一跟师带教两至三年后,由县中医院根据全县乡镇中医药人员配备情况上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统一安排至乡镇卫生院工作。对在乡镇工作五年以上的中医药人员,根据其考核考评情况,择优选调至县中医院工作。三是统一技术服务: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每年安排到县中医院进修学习不低于三个月,县中医院除免费接收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进修以外,每月还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同时,县中医院选派资深中医师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实行双向帮扶。县中医院定期组织开展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当地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的“十方十药”,即掌握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10种中医验方。四是统一饮片配送:县卫生局组织成立中药饮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对中药饮片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各乡镇卫生院根据用药需求情况,及时制定和报送药品采购计划,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份中药饮片采购发票、验收入库单和经批准的采购备案表报县卫生局进行汇总审批。配送企业配送的中药饮片集中送货至县中医院,经县卫生局委托的县中医院专家组验收合格后入库,再由县中医院根据各申请单位“申请采购备案表”中批准的品种、规格、数量,统一分发配送到各申请单位。做到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质量、统一配送。五是统一业务管理:县中医院设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成立中医药技术指导组,负责对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统一进行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业务管理。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已初步建立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技术统一服务、饮片统一配送、业务统一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转。

6.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为落实国家对中医药工作的扶持政策,我县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文件和规定,对中医药服务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对中医药事业经费实行财政单列,年均增长率均超过年度卫生事业费10%以上;对参加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分别下降100元,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再提高10%。

7.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为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从2010年8月以来,由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乡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对工作相对落后的乡镇,采取座谈、汇报、调度、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等形式,促使其迅速改进提高。县政府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各级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管理,确保试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强化“两个结合”,促进中医工作深入开展。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县从2010年下半年着手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将“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与“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着力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全县中医药工作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三)发挥县中医院龙头作用,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10年县中医院与省中医院签订了对口帮扶协议,2011年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在县中医院正式挂牌,通过帮扶、带教、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年轻中医药人员一对一进行培训,提升了医院中医药服务水平,推动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促进了中医药服务在强基础的同时上水平、上台阶。仅去年,县中医院单是中医方面就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2篇,获得县科技进步奖1项,市科技成果鉴定2项,国家专利1项。

(四)强化乡镇卫生院枢纽作用,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县中医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作用,每年两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和适宜技术培训。县中医院每年还安排2-3名中医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帮带。同时,每年接收40名左右的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到县中医院免费进修深造,切实提高全县基层中医药人员的综合服务水平,为全县中医药的大力发展储备充足的人才资源。

(五)夯实村卫生室网底,完善中医药三级服务网络。

加强村卫生室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十方十药”和适宜技术培训,力争今年底确保6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中医药人员或能中会西的人员,到2015年这一数字能达到95%以上。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以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通过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使全县中医药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效:一是县中医院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年门诊量逐年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全县中医日门诊量由试点前的300多人次迅速增至目前的1270余人次。二是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试点前,能开展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只有40%,试点后,全县18个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一个标准化的中医科和中药房,人员、房屋、设备全面配套,能有效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村级中医药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升。试点前,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不足20%,试点后,65%以上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了中医药人员,或既能中医又能西医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基本实现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中医药服务目标。四是乡村医疗机构中医门诊和中医科室业务量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信中医、用中医,出现中西医诊疗并重的良好态势。五是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县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通过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于2011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级评估验收,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中医药工作开展不均衡。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基础较好,服务能力和水平较高,但个别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偏少,能力偏低。个别卫生院因人员不足或中医药业务收入偏低,存在中医药人员兼职其它岗位现象,对中医药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是中药饮片采购过程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有待加以解决。如中药饮片价格不断上涨,且损耗较大,由于部分中药用量小、采购额不高,影响药品供货商的供货积极性,不能及时供货等。

四是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少原来从事个体中医行医人员很难吸收进入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或者即使进入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于业务收入成分偏低,很难长期立足。

五、下一步打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将我县纳入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感责任重大。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下一步,我们打算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扶持力度。对中医药事业经费实行财政单列,达到全县卫生事业费总额的10%以上。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投入,在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人才培养、健康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落实一定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工作,为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充裕的经费保障。

(二)进一步放宽中医药人才招聘、使用条件。由卫生系统或用人单位自主招聘。同时,县财政将采取灵活方式,对新分配人员在工资保底基础上,月奖励性工资待遇上浮2—3级,确保留住人才。对离退休中医药人员,由原工作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实行返聘,其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县财政每年拿出10—20万元,设立中医药人才奖励基金,用于中医药人才招聘工作的经费支出和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且表现突出的中医药人员的奖励,提高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快完善中医药服务医保和新农合报销优惠政策措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中药饮片、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纳入补偿范围,同时将针灸、刮痧、拔火罐、推拿、理疗等非药物治疗纳入补偿范围。提高医保及新农合住院、门诊病人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

(四)加强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将医疗机构中药饮片(含颗粒剂)销售执行政府指导价,实行顺价销售(加成率不得超过25%),加成所得由县财政作为中医药服务奖励资金返还使用单位,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就赔钱”的问题,有效提高中药使用率。

(五)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将试点工作纳入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乡镇卫生院也要将中医药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内容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目标考核,并与村医的相关经费补助相挂钩。

中医药工作是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振兴中医药事业,是各级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会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借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的东风,按照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完善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在中医药工作规模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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