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来,由于全球化的冲击,企业开始强调水平整合而非上下游整合。核心竞争力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许多企业都着重在自己最擅长的核心工作上,而把其他非核心工作外包。
最好的例子就是半导体产业,以前IC产品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都在一家公司完成,现在则各有专业公司职司。在先进国家,许多企业除了把公司的清洁工、警卫、秘书等基层工作外包之外,有时连人事、资讯工作都外包出去。
当市场机制不够成熟时,企业交换核心竞争力的交易成本偏高,所以,愈是落后的经济,愈有可能出现什么都做的企业体;当市场机制愈成熟,核心竞争力的意义也愈重要。这几年,许多传统企业集团的失败,主要原因就是经济的市场机制愈趋成熟,而企业自身没有能够及时地实现转变。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核心竞争力的策略观点很有道理,但是“核心竞争力”这个名词很容易令人只想到竞争,而忘了合作的前提。
在核心竞争力的策略思维下,每个企业应该专注自己最擅长的工作,再通过交换合作的方式,与其他企业共创更大的利益。举例来说,Nike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运动鞋的行销与通路,而宝成实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运动鞋的开发与制造。这两家公司通过合作而各自成为受到投资人肯定的公司。假如这两家公司都同时做行销、通路、开发、制造,那么这两家公司就势必相互竞争而可能两败俱伤。因此,核心竞争力必须奠基在合作的基础下,而不是无谓的竞争。
自从1990年,Gary Hamel以及C.K.Prahalad在《哈佛商业评论》发表“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一文后,核心竞争力(Core Competence)一词已成为了管理领域最常用的专有名词之一,各企业领导人对提高核心竞争力也是趋之若骛。
因此,在核心竞争力的策略思维下,企业应该不断地问自己,“我凭什么能与其他企业合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更专注在提升自己擅长的能力。所谓最擅长的工作,可能是产品价值链的某一项工作,例如研发、生产或行销;可能是特殊的经营能力,例如沃尔玛(Wal Mart)的核心竞争力是经营效率;也可能是特殊资源的掌握能力,比如善于取得特许执照的能力。但是,只有一个核心竞争力不足以成事,惟有许多能够互补的核心竞争力整合在一起,各个核心竞争力才有价值,所以说,核心竞争力要能先合而后能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