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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由螺旋体感染并非病毒感染。螺旋体是介于细菌与原生动物之间的单细胞原核微生物,细胞非常细长、螺旋状、柔软而且易弯曲、无鞭毛,但能作特殊的弯曲扭动或象蛇一样的运动,繁殖方式为二分裂。螺旋体对青霉素是很敏的,所以是治疗梅毒螺旋体的首选药物。
梅毒螺旋体的复制周期为30~33小时,对青霉素非常敏感,一般认为青霉素浓度超过0.03单位/ml可杀灭梅毒螺旋体,但这一浓度需要至少保持7~10日,青霉素有效血清浓度为0.016~1.0单位/ml,增加浓度可提高疗效,但超过上述有效浓度范围将不再提高疗效。在晚期梅毒,螺旋体处于相对不活动状态,分裂繁殖一带需要更长时间,故只有延长疗程,才可能提高疗效。水剂青霉素的半衰期仅为半小时,很难维持血液有效浓度,应用水剂青霉素治疗、疗程不足和疗程不规则常导致三期梅毒发生,故不主张用水剂青霉素治疗神经梅毒以外的各期梅毒。长效青霉素如苄星青霉素和普鲁卡因青霉素肌注后,在组织中形成储药库,在12小时至数日内缓慢释放出青霉素被机体吸收,保持有效血液和组织药物浓度,是治疗梅毒的理想药物。
如过敏可用头孢三嗪、红霉素治疗。在注射青霉素第一针后数小时可出现梅毒症状加重,伴体温升高,全身不适症状,此为吉海氏反应,这是梅毒治疗的一种特征性反应,约经12-24小时可逐渐消退,无需特殊处理。
梅毒治疗原则一要及时,二要足量。
经充分足量治疗后,下疳可以根治,二期梅毒疹也可完全消失,并且已无传染性,但少数可以复发,晚期梅毒损害多数不能治愈。因此应早期正规治疗。
早期梅毒经充分治疗后,随访时间应为2-3年,病人治疗后第一年每三个月复查一次,包括临床与血清(RPR试验),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妊娠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反应。如经2-3年无血清及临床复发即可终止观察。
(内容整理:中医诊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