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音调匹配的可靠性不大,且精确的匹配对于诊断及治疗的临床意义也小,
耳鸣诊断病因与匹配音调频率之间也无明确的特异性的关系,故临床上不需要采用耳鸣诊断分析器的特殊设备,而可用纯音听力计来进行耳鸣诊断匹配。
耳鸣诊断既可以为一种单一的耳鸣声,也可以是几种音调,既可以是纯音也可以是噪声,但多数耳鸣诊断病人是纯音性质,故可通过音调的匹配来确定其音调的频率或是最令人心烦的主调。测试时,首先应让被试者了解音调并非属于强度或响度的范畴,两者不能混淆,然后确定耳鸣诊断是纯音还是窄带噪声,或为混合声,且应让被试者了解,匹配的声音可能与耳鸣诊断声不能完全相同,但应指出何种声音更接近于耳鸣诊断。
测试频率从1 000Hz开始,可进行同侧及对侧给声进行匹配,从较低的强度开始,每一频率的强度应相同(0~15dBSL),然后改变匹配频率,频率调节根据纯音听力计的频率分档,间隔可尽量小些,被试者可比较测试的音调与耳鸣音调,当两者相同或相似时,该测试频率即为耳鸣的音调。可以发现:大部分耳鸣的频率,与最明显的听力损失频率相同。通过18 000例耳鸣病人的测试,耳鸣音调频率匹配30%为3 000~5 000Hz;19%为5 000~9 000Hz;4%为9 000~11 000Hz;1%为11 000~15 000Hz,即54%的耳鸣频率高于3 000Hz,其余的21%为1 000~3 000Hz,11%为低于1 000Hz(Meikle和Walsh,1984)。
耳鸣音调的匹配频率,于6~12个月后重复测试,重复率仅为20%,部分病人每天的重复测试频率变化也大。匹配频率变化的原因,可能与被试者对音调匹配有困难之故,但也可能因倍频混淆(octave confusion)所致。如怀疑出现此种现象,且为了得到较为准确的音调频率匹配,可采用两者选一迫使选择的方法(two-alternative-forced-choice procedure)(Vernon,1987)。方法是:于对侧耳系列出现两种频率的声音,从1 000Hz处开始,要求被试者指出那种声音的频率更接近于耳鸣,响度应与耳鸣声相同,频率增量通常为1 00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