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输血及血小板。给病人输入新鲜血,能有止血作用,但作用短暂。输浓缩血小板止血效果更好,不过反复多次输入,易产生同种异体免疫抗体,反而引起血小板破坏加速,故输血小板不能做为常规治疗,目前仅在危重出血(颅内出血)或脾切除术前或术中应用。
在儿童及妊娠期妇女病人一般禁忌行脾切除术,特别在2岁以下儿童病人,因手术后暴发性感染而死亡的发生率高。脾切除术有较好的近期疗效,但远期疗效不一。
C、强的松每天20mg仍不能维持缓解。
B、急性型出血严重,经积极治疗1~2周,出血未能控制且危及生命。
A、经糖皮质激素治疗6个月以上无效。
④脾切除术。适应症为:
③丙种球蛋白。仅适用于难治性的慢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
紫癜和儿童急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人,对脾切除无效者,疗效较佳。使用剂量不一,多为400mg/kg静脉注射,连用5日。显效较快。多数病例在注射后1~2日内即可见血小板计数上升,出血倾向减轻。因而特别适用于术前治疗和对严重出血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人的处理。如需维持血小板计数在一定范围,可采用单次大剂量注射(400mg/kg)。其治疗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作用机理目前尚不清楚,有多种假说。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后约20%病人可有不同程度的头痛,经减量或减慢注射速度可使症状减轻。个别病人可有寒战发热等副作用,须注意观察与及时对症处理。
C、环硫酰胺,每天100~150mg,口腔或静脉注射,一般于2~4周内血小板上升,稳定2~3个月,即可停药。免疫抑制剂可造成抑制骨髓造血功能的较大副作用,使用中应注意观察,且停药后易复发,故不作为首选药物。但仍可用于脾切除无效的病人。
B、硫唑嘌呤,每天100~150mg,分2~3次口服,共4~6周,无效者停用。用效者可行试探性停药,如复发,则需摸索出一最小维持量,按病情与药物的副作用来权衡决定具体维持用药时间。
A、长春新碱,1~2mg,静脉注射或点滴,每周1次,连用3次。一般用1次即可见血小板计数上升,如注射3次无效,则停用。
②免疫抑制。如使用糖皮质激素后一个月内无效者可加用或换用下列之一药物:
①糖皮质激素。做为急性发作期的首选药物,对控制出血效果最为明显。较大剂量可提高血小板数量。其作用机理为减少毛细血管通透性、抑制抗体产生和抗原抗体反应、抑制网状内皮系统特别是脾脏中巨噬细胞对血小板的吞噬破坏作用。临床上常用强的松每天30~60mg,急性型出血严重者可加大剂量,待血小板恢复正常3~4周后每周减量5mg,并以使血小板计数保持正常的最小剂量维持治疗3~6个月。治疗中注意观察糖皮质激素可能所致的
高血压、
糖尿病、消化性溃疡、感染、水电解质紊乱与柯兴氏综合征等副作用,预先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配合。并注意给代盐低钠饮食,定期测量血压及体重。
(3)治疗护理:
④颅内出血。严密观察与颅内出血有关的剧烈头痛、呕吐、视物模糊、颈项强直、意识障碍等表现,如有,则及时通知医师,头部给予冷敷,建立静脉通道,并做好抢救准备。
③
消化道出血。注意观察记录病人
腹痛、恶心、呕吐次数、呕吐物及大便颜色、性状。特别注意定时测血压、脉搏、呼吸,观察神志变化等情况。及时发现出血性
休克的早期表现,通知并配合医师抢救,并做好输血的准备工作。呕血量大时,应及时通知医师和病人家属,并陪伴在旁,用盆接血,并行之有效时地用纱布擦净口唇。注意使病人头侧向一侧,以免因突然呕血被呛入呼吸道引起窒息。大呕血病人口腔腥嗅,呕血停止后必须给病人漱口,并加强口腔护理,以免引起口腔及肺部并发症。
②鼻衄。执行造血系统疾病护理常规中有关部分。
①口腔粘膜与齿龈出血。加强口腔护理,预防口腔感染,定时以复方硼酸溶液漱口。齿龈及舌体易出现血泡。小血泡一般无须处理,大的影响进食的血泡,可用无菌空针抽吸积血,局部以纱布卷加压至出血停止。
(2)症状处理:
⑧春、夏之际易发本病,病人出院时应嘱其注意避免受凉、
感冒,以免诱发发作。
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特别对急性型与慢性型发作期的病人应随时注意皮肤粘膜、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部位的出血倾向。如有大量出血时,应及时对症处理与通知医师,并做好抢救准备。应有专人护理,定时测量与记录血压、脉搏、呼吸。有休克时,执行休克护理常规。
⑥进行医疗技术操作时,动作要轻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或穿刺及肌肉注射。必须注射时,局部应加压止血,以免形成皮下血肿。注意禁用抑制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潘生丁、阿斯匹林、右旋糖酐等,忌用一切可能引起血小板减少的药物,如磺胺炎、解热止痛药、奎宁、奎尼丁、氯丙嗪、地高辛等。
⑤加强必要的防护,避免创伤而引起出血。衣服应柔软、宽松,以免加重皮肤紫癜。
④心理护理上注意使病人保持镇静,避免情绪过度紧张而激发或加重出血,必要时可给予镇静剂。
③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及易消化饮食,避免进食较硬的油炸或有刺激的食物,以免易形成口腔血泡乃至诱发消化道出血。有消化道出血时,应根据情况给予禁食,或进流食或冷流食,出血情况好转,方可逐步改为少渣半流、软饭、普食等。禁酒。
②急性发作期,应卧床休息。
①执行造血系统疾病护理常规。
(1)一般护理:
4、治疗与护理
确诊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后再按其前述的起病急缓、临床表现、血象、骨髓象及病程长短分为急性型与慢性型。
⑤血小板寿命测定缩短。
④PAC3增多。
③PAIgG增多。
②切脾治疗有效。
①强的松治疗有效。
(4)以下5点中应具备任何一点;
(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数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2)脾脏不增大或仅轻度增大。
(1)多次化验检查血小板计数减少。
1984年第二届全国血液学学术会议拟定: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诊断标准(草案),经临床试用后,于1986年首届中华血液学会全国血栓与止血学术会议修订其诊断标准如下:
3、诊断
(2)慢性型:一般病程在半年以下,可长达数月至数年。以青年女性发病较多。起病缓慢,出血往往较轻,以反复发作的皮肤阏点为主。有时仅限有鼻血。女
性病人可以月经过多为主要临床表现。大多数病人无其他症状和体征。发作时血小板减少。反复发作者常有轻度脾肿大。出血量多且持续时间较长者可伴有
贫血。骨髓象中巨核细胞数增多或正常,以颗粒型巨核细胞增多为主。
(1)急性型:一般病程在半年以内。多见于儿童,男女发病率相近。大多数病人在发病前1~3周有上呼吸道或病毒感染史。起病急骤,常有畏寒、发热、血小板显著减少,多在2万以下,并有形态异常,骨髓象中巨核细胞数正常或增多,幼巨核比例增多,皮肤粘膜出血往往较重,可大量阏点和大片阏斑,常见消化道及泌尿生殖道出血,颅内出血虽属少见,一旦发生可危及生命。病程多呈自限性,或经积极治疗在数周内痊愈,少数病人病程迁延,如超过半年,可转为慢性型。
临床上分急性和慢性两型。
2、临床表现
(4)毛细血管缺陷: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人的毛细血管脆性增高,但应用糖皮质激素后,在血小板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出血症状可有明显改善,说明毛细血管缺陷与本病有关。
(3)血小板功能也存在异常。
(2)脾脏因素:已证实了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人的大多数血小板在脾脏破,切脾后,其血小板计数可迅速增加,骨髓巨核细胞恢复正常,且多数病人血清中抗血小板抗体有所下降,临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好转。表明脾脏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发病有关。
(1)免疫因素:目前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因已公认与免疫有关,并且认为体液免疫是其中心环节。已经证实大多数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病人血清中存在抗血小板抗体,其中特别是PAIgG与PAC3增多,从而在血小板表面固定IgG抗体分子的Fc片断在补体C3b受体相结合,使血小板被吞噬破坏,或是抗血小板抗体与血小板相关抗原相结合,在补体C5~C9的作用下,使血小板直接溶解破坏。
1、病因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又称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可分为急性型和慢性型。急性型多见于儿童,慢性型多见于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