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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节育措施享知情权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4-17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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