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北京积水潭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孙丽芳
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有一些妇女是不适宜应用避孕药来避孕的:
○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除,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年龄>35岁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年龄>45岁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