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宫颈有撕裂伤、宫颈口太松或有严重
子宫脱垂者,放置的节育环容易脱落,故不宜使用节育环避孕。另外,子宫畸形者也不宜放节育环。
6、患生殖器官
肿瘤者不宜放节育环,如
子宫肌瘤,它的主要症状是月经过多,放了节育环后会使出血症状更加严重。
3、月经过多、月经过频、月经淋漓不净或有严重
痛经者不宜放节育环。因为放节育环后可能使这些症状加重。另外,上述这些现象也可以是放节育环后发生的副作用,到时就无法区别哪些是疾病本身的症状,哪些是节育环引起的副作用,致使处理上造成困难。
4、未生育过的妇女子宫比较敏感,放环后容易脱落,故一般不选用节育环避孕。
1、患生殖器官炎症,如急慢性
盆腔炎、
子宫内膜炎者,在放节育环的手术操作中,可使炎症扩散或加重。患
阴道炎、子
宫颈炎、重度
宫颈糜烂者,其阴道和宫颈上带有细菌,放环手术时,可将细菌带进宫腔内引起感染。所以有上述情况者不宜放节育环。
7、在严重全身性疾病,如心、肝、肾等脏器严重疾病者,处于急性阶段的
糖尿病、出血性疾病以及各种疾病的患者,不宜放节育环。一来放节育环出现的副作用可以增加病人的痛苦,二来放节育环还可能使病情加重。
节育环虽然是一种安全、有效的避孕工具,但并非适合于所有的育龄妇女;如果不掌握好适应证,便会增加避孕者的痛苦。为了确保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具有下列情况者不宜放置节育环。
5、宫腔大于9厘米或小于5厘米者不宜放节育环。因为宫腔过大或过小,无大小合适的节育环可供选择,否则容易造成脱环。
8、放节育环当天,若体温超过37.5℃时,应待体温正常后再放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