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身情况虚弱不能耐受手术者,如严重
高血压病、心力衰竭、
休克、产后大出血和其他各种疾病的急性期,应持疾病治愈,身体恢复健康后再行手术。
(l)有腹部皮肤感染以及患
阴道炎、
附件炎和
盆腔炎等,应待炎症控制或治愈后再手术。
(3)严重
神经衰弱、神经官能症、神经类型不稳定者或对手术有顾虑者,应充分做好思想工作,讲解输卵管绝育手术的科学道理,待消除思想顾虑后再做手术。
凡是不想生育或因病不宜生育的妇女,只要自己愿意,同时又没有禁忌证者,均可施行输卵管绝育手术。但遇有下列情况者,应暂缓手术:
(4)手术前24小时内,两次体温测量均在37.5℃以上者,应暂缓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