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说,结扎这样的事情用来公证,有悖于婚姻的本质。结扎本身是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国策,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把某些权利和义务套在一起,成了一种交易,有悖社会公德。马律师认为,结扎是一种发生在人身体上的行为,它与一般的婚前财产公证有着本质的区别。通过公证的手段来达到稳定感情是不妥的,尽管从法律上、精神上给了女方一定的稳定感,但那纯粹是虚的东西。一旦双方本身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再这样僵持下去,会给生活带来无尽的痛苦。
最近,浙江嵊州市爆出一条轰动全市的新闻,引发了一场情与利的争议:一对年轻的农村夫妻竟冒"天下"之大不韪,相约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结扎《协议书》公证。其《协议书》约定:由女方去做结扎;结扎后,如男方原因导致夫妻离异,子女均与女方共同生活;现有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全归女方所有。据悉,为结扎进行公证,这在浙江省乃至全国皆属罕见。
5月15日,嵊州市公证处走进来一对年轻的农村夫妇,男方叫潘阳(化名)生于1963年,女方叫李雁(化名)生于1969年。两人于1991年3月2日登记结了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子女。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夫妻俩要选择节育方式,落实永久性避孕,可以选择实施"一孩放环,二孩结扎"的可靠节育措施。由于潘阳长期在温州做生意,女方是从温州嫁到嵊州的,怕以后潘阳有什么变化,不再要她。为防止结扎后可能产生不可预见的问题,双方决定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是想到了公证。作了公证以后双方都很开心。
而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傅立群一听说有这样的事,心情一下子激动起来:这好啊!结扎公证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同时傅立群强调:"我一点都不认为结扎公证是为感情买的一个保险。""感情是不能保险的。感情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每一对夫妇都应该预料到感情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产生变化。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种公证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非常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