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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疫区居民在洪涝灾害期间和洪涝灾害以后应积极做好血吸虫病预防工作。
洪水期间,除了抗洪抢险必须接触疫水外,不要做接触疫水的其它活动;不直接饮用疫水。饮用水一定要消毒,可采用烧热法或化学法杀灭水中的尾蚴,保证饮用水安全;管好粪便。应搭建临时厕所,并尽量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可采取堆粪法或用药物杀灭虫卵。不要随地大便;必须接触疫水的人员应尽可能做好个体防护。如穿高筒胶鞋或防护衣裤,涂搽二丁酯防护药,服用青蒿琥酯或蒿甲醚等预防药;抗洪抢险人员和其他接触疫水者应及时登记,到血防部门进行早期预防服药治疗;接触了疫水,出现发热、畏寒、咳嗽、腹胀、腹痛、腹泻、肝脏肿大和肝区疼痛等症状,应尽快到血防站或当地医院检查治疗。
退水期间和退水后,对居民点附近的易感地带要用药物灭螺,并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尽量避免非生产性接触疫水,水灾后积极接受血吸虫病检查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