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尚存一定数量的晚期
血吸虫病人,这些病人存在病情较重,医疗费用支出高,已导致个别家庭因病致贫等实际情况,迫切需要政府的关怀和救助。为改善晚期
血吸虫病人临床症状,提高病人的生命生活质量,今年省政府下拨专款,用于救助晚血病人,每位晚血病人可享受三千元内科治疗救助费。
历史上,我县曾有4个乡镇24个行政村流行血吸虫病,累计有螺面积36万平方米,有1562人被感染上血吸虫病,其中55人被确诊为晚期血吸虫病。
如今,我县早已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血吸虫病也已被人们慢慢淡忘,但那些历史的,新增的晚血病人仍煎熬在病痛之中。因此,只要符合晚期血吸虫病诊断标准,自愿参加救助的患者,均可向县疾控中心提出申请。晚期血吸虫病的诊断标准为:曾已诊断为血吸虫病感染病例,现有肝肿大、脾肿大、腹水、门静脉增高等现症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受申请后,对救助对象进行审核,然后将申请材料上报省、市专家确认,经省、市专家确定的晚血病人由县疾控中心发放晚期
血吸虫病人内科治疗救助卡,病人凭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疗单位就诊,享受内科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