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其它系统性损害 严重的药物
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性损害,如过敏性
休克,血细胞减少(溶血性
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呼吸系症状(
鼻炎,
哮喘,肺泡炎,肺纤维化等);消化系症状(恶心,呕吐,
腹痛,
腹泻等);肝损害(黄疸,胆汁郁滞,肝坏死等);肾损害(
血尿,蛋白尿,肾功能衰竭等);神经系损害(偏头痛,
癫痫,脑炎等)。
3. 血清病样反应 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 10 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关节肿痛,肝脾肿大等。
2. 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
麻疹样,
猩红热样,
湿疹样,
荨麻疹样,
紫癜样,疱疹样等。有一类固定性药疹,其特点是由同一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发作都发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为红色,以后逐渐转为黑褐色,很难消退,或甚至终生不退。引起这类皮疹的药物主要有酚酞(通便药),巴比土类(镇静药),磺胺药,重金属盐(如铋剂,锑剂),砷剂等。但多数药物疹的形态不具特异性,也就是说,不能根据药物疹的形态来确定致敏药物。
1. 药物过敏怎么办?药物热 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 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 10 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因为发生的快,容易联想到与用药有关;而首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由于间隔时间长,患者往往不认为与前次用药有关,或者根本想不起用药史,这就给诊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 39 。 C ,甚至 40 。 C 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可以属于任何类型的变态反应,而在不少情况下,是多型变态反应的综合。
药物过敏的发生有两个必要因素:过敏体质和与药物的接触,两者缺一不可。过敏体质是遗传决定的,目前还没有办法改变它。具有遗传过敏体质的人约占人口的 1/3 或更多,这些人容易发生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等;另一个因素是暴露于致敏药物。并不是所有药物都能引起过敏反应。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称为致敏药物。所以,药物过敏只发生于有过敏体质的人,并且必须因用药引起。物过敏的临床表现
药物过敏的原因
药物过敏也叫药物变态反应,是因用药引起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是一类不正常的免疫反应。正常的免疫反应导致对致病原的抵抗。我们常说的“增强免疫力”,指的就是提高身体对致病微生物和体内异常反应的抵抗能力,从而达到防止传染病,维持身体情况稳定,并监视体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如癌变)和体外入侵的异体物质(如微生物和其它异体蛋白质),从而发挥防病治病的作用。所以,正常的免疫反应对于维持生命来说是绝对必要的。当正常的免疫能力受到严重损害时(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即
艾滋病),生命就将不能维持。免疫反应的异常,无论是过强或过弱,对身体都是不利的,会引起一系列的病变;由药物引起的这种情况就是药物过敏。
药物过敏怎么办啊?全身出了好多疹子。
药物过敏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