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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脱性皮炎型药疹为严重型药疹。多由巴比妥类、磺胺、苯妥英钠、保泰松、对氨水杨酸钠、青霉素、链霉素等药引起。多数病例是长期用药后发生。首次发病者潜伏期约20天左右。有的病例是在已发药疹的基础上,继续用药所致。起病急,常伴高热,寒战。皮损初呈麻疹样或猩红热样,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加剧,融合成全身弥漫性红肿,尤以面部及手足为重,可有糜烂、丘疱疹或小疱,剥脱性皮炎,破裂后渗液结痂。至2周左右,全身皮肤脱屑呈鳞片状或落叶状,手足部则呈手套或袜套状剥脱。以后头发、指(趾)甲可脱落(病愈可再生)。口唇和口腔粘膜潮红、肿胀或发生水疱和糜烂,影响进食。眼结膜充血、水肿、畏光、分泌物增多,重时可发生角膜溃疡。全身浅表淋巴结常肿大,可伴有支气管肺炎、中毒性肝炎、白细胞数显著增高或降低,甚至粒细胞缺乏。剥脱性皮炎,如未及时停用致敏药物,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皮肤剥脱可持续2~3月或更久,重者因全身衰竭或继发感染而死亡。痤疮样药疹(acniform eruption)多由于长期服用碘剂、溴剂、皮质类固醇制剂、避孕药及异烟肼等引起。潜伏期较长,表现为痤疮样皮疹,多见于面部及胸背部,发展缓慢,一般无全身症状。长期用溴剂者可发展成为肉芽肿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