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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妊娠后期妇女患痔后,一般不主张立刻手术治疗,可选用以上几种保守疗法,等到产后再行进一步治疗。这是因为产后随腹压的降低,静脉回流障碍的解除,体内孕激素含量的降低。痔核一般会在4个月内缩小或萎缩。此时若症状消失,可免手术之苦。若仍有痔核存在,再进行手术治疗,因这时痔核已较妊娠时明显变小。手术痛苦就会相对减小,疗程亦会明显缩短,所以我们主张应尽量避免妊娠期手术治疗。
便秘较严重时,可选用麻仁润肠丸或地榆槐角丸;出血时可适当选用止血药物,如止血敏和维生素k、c等;肿痛时可用中药祛毒汤等药物熏洗、坐浴,外用九华膏、四黄膏、痔疮膏等药物;并尽量避免久站、久坐,应适当休息,适当活动。
另一方面,怀孕期一般活动量较少,胃肠蠕动减慢,粪便在肠腔内停留时间较长,粪便内的水分被重吸收,引起大便干燥,排便困难。大便时干硬的粪便擦破痔黏膜而致出血,甚至使原有的痔核脱出于肛门外,嵌顿而致水肿、坏死,造成肛门剧烈疼痛、行走不便等一系列症状。
怀孕妇女特别容易患痔疮。这是因为妊娠可引起腹压增高,随着子宫体逐渐增大,下腔静脉受压日益加重,特别是胎位不正时,压迫更为明显,直接影响直肠下端、肛管的静脉回流,致使痔静脉充血、扩张,加上分娩时用力努挣,更加重了痔静脉的回流障碍,从而诱发痔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