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妇科 骨科 耳鼻喉 肛肠 泌尿 不孕不育 皮肤病 口腔 肿瘤 糖尿病 眼病 性病 肝病 心血管 更多
中医网
您的位置:首页 > 疾病大全 > 内科外科 > 肝病 > 乙肝 > 正文

乙肝准妈妈孕期保健备忘录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1-28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孕前一级备忘]乙肝常识先知晓 
 
  对于慢性乙型肝炎,我们需要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对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肝病研究中心主任贾继东教授介绍,2002年全国乙型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我国一般人群中慢性乙肝的人数约为3000万例,全国每年死于与乙肝相关肝病约30万例。乙肝传播通常有以下一些途径:经血和血制品传播;母婴传播(其中围产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分娩时接触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未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静脉内滥用毒品;性接触传播等。 
 
  [孕前二级备忘]科学筛选早发现 
 
  对于有潜在乙肝罹患风险的孕妇,必须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判别自身目前的乙肝患病状况。如果是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是“小三阳”,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阴性,说明体内病毒处于稳定状态。这类带毒者虽可终身携带,却不影响正常生活,因此这类妇女可以怀孕。 
 
  若诊断显示“大三阳”,同时hbv-dna呈阳性,则说明有明显传染性,也可能伴有肝细胞损伤。而经研究证实,孕妇hbsag、“乙肝”e抗原同时阳性,几乎100%会传染新生儿,且大多成为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因此,对于这类妇女最好先考虑休息治疗,待“乙肝”病毒e抗原、hbv-dna转阴后再怀孕为好。此外,肝炎的急性期和肝炎后肝硬化不能怀孕生育,慢性乙型肝炎也不宜怀孕,这是为了母亲健康,同时也避免怀孕后将病毒传染给胎儿。 
 
  [孕前三级备忘]及时产检避风险 
 
  若孕妇本身属于肝病的高危人群,那么尽早

乙肝准妈妈孕期保健备忘录

上一篇:乙肝疫苗10问
微信搜索“zhongyikong”并关注,每天体验中医之道。
友情提示,一切诊断与治疗请遵从医生指导。京ICP备1403355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