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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发现抗心律失常药物本身有时也会引起心律失常,而且抗心律失常药作用越强,其致心律失常作用越大,其发生率约为10%,多与用药剂量不当、药物相互作用、患者机体状况(包括遗传因素、药物代谢、血流动力学、神经内分泌及心肌电生理改变)等因素影响有关。其中特别以用药剂量不当、药物相互作用影响更为重要。
一般来说,在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为药物所致的心律失常:
1.在治疗快速型心律失常(如频繁早搏、快速房颤等)过程中突然出现缓慢型心律失常(如心跳明显减慢,每分钟在50次以下),表现为脉搏次数明显减慢,并可有头晕、胸闷等症状。
2.室性早搏出现次数较原来增加4倍左右,心悸、胸闷、头晕等症状更为明显,脉搏次数快慢不一,甚或有停歇现象。
此时应引起高度警惕,最好尽快到医院作心电图检查,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尽快采取相应的紧急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