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
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这是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里,已经明确指出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数量的人却仍然用有色眼镜看待那些
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就包括为数众多的用人单位。
“中国
肝炎防治基金会阳光科普志愿者对此进行了调查研究。该项调查涉及98家跨国公司在中国内地的115家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外方控股),调查范围覆盖京津沪杭等11个大中城市。调查发现,77%的跨国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宣称在招录员工时会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包括摩托罗拉、西门子、飞利浦、索尼、三星等知名公司。调查发现,绝大部分企业在招聘入职时要对应聘者进行强制性的乙肝(标志物)检测,其比例达到了被调查企业的96%。有的大学毕业生求职两年被企业拒绝了二十多次,都是在体检时查出乙肝携带而被拒绝。”——自2007年6月28日新京报
用人单位如此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似乎心照不宣,这颇值得玩味。也许他们的理由在于,现在人才市场是买方市场,不愁找不到条件合适且不带乙肝病毒的求职者。
中国有上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没什么大不了的,平常注意些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