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纤维化不是病名,而是一个病理概念。几乎任何能造成慢性肝损害的病因都可导致肝纤维化。也就是说,慢性乙型
肝炎、慢性丙型肝炎、脂肪性肝炎(酒精性或非酒精性)、免疫性肝病、
血吸虫病、药物性肝病等都可以引起肝纤维化。在各种致病因素作用下,肝细胞变性坏死,释放出一种称为细胞因子的生物活性物质,细胞因子激活肝脏内星状细胞,经过复杂的病理生理过程,使细胞外基质大量生成并在肝脏内沉积,导致肝纤维化。肝纤维化使肝脏结构发生改变,肝细胞的血液供应等受到影响,肝脏功能逐渐丧失,最终发展为
肝硬化。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人们认为肝纤维化无药可医,且不可逆转。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肝纤维化是肝脏受损后机体在修复过程中纤维组织在肝组织中过度沉积的一种可逆
性病理现象。这一认识,成为推动肝纤维化治疗研究的重要动力。由于肝纤维化是慢性肝病发展为肝硬化和
肝功能衰竭进而导致患者完全丧失生活能力和死亡的中间过程,因而在没有有效的抗病毒、控制肝脏慢性炎症方法的情况下,积极治疗肝纤维化,使之逆转或延缓其发展,对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改善患者预后,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肝纤维化必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