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 6.9mmol/L(125mg/dl)
1、典型病人 即病人已有典型的
糖尿病症状:口渴、多饮、多尿、多食、消瘦等,同时查空腹血糖≥7.8mmol/L(140mg/dl)或及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不需做糖耐量试验即可诊断为
糖尿病。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一、我国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
1979年在兰州举行的全国
糖尿病研究专题会议上提出,经1980年在北京举行的全国
糖尿病协作组组长会议上修订后,经卫生部审批的
糖尿病诊断暂行标准为:
3小时 6.9mmol/L(125mg/dl)
2小时 8.3mmol/L(150mg/dl)
2、糖耐量试验(OGTT):口服葡萄糖100克,用邻甲苯胺法测定血浆葡萄糖含量,各时相正常静脉血浆血糖上限
值如下:
正常OGTT上限
值 mmol/L(mg/dl)
1/2小时 11.1mmol/L(200mg/dl)
1小时 10.6mmol/L(190mg/dl)
上述糖尿病值,30或60分钟糖尿病值为1点,其他各时相血糖
值分别为1点,共4点。诊断标准为:4点中有3点≥上述各时相标准者即可诊断为
糖尿病。其中, 1、有典型
糖尿病症状或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者,OGTT达到上述标准者称为显性
糖尿病; 2、无症状,但空腹及餐后2小时血糖以及OGTT达到上述标准者称为隐性
糖尿病; 3、无症状,OGTT四点中有两点数
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正常
糖尿病值上限称为糖耐量异常(IGT); 4、无症状,血糖
值正常,OGTT在上述上限范围内为非
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