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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药中的主药多选具有止痒、消炎作用的角质促成剂或皮质激素。
皮肤损害表现为多形性,即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糜烂、渗出、结痂、脱屑等各种皮疹可互见。也就是说,在同一病变处,于同一时期内,可出现上述3~4种以上损害。患处炎症反应通常较明显,尤其中央部位更为显着,往往伴有糜烂、渗出。但病损境界不清楚,肿胀也较轻。
自觉痒甚,其瘙痒程度与发病部位,个人耐受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痒以夜间尤甚,症情厉害,可影响睡眼。还有因搔痒而易并发细菌感染,从而引发毛囊炎、疖肿、脓疱疮、淋巴管炎、淋巴腺炎等化脓性皮肤病。
湿疹可发生在全身任何部位,但往往较易见于头部,四肢屈侧、阴部、手足背等部位。常呈对称分布,一般为局限在某些部位,而全身泛发性湿疹甚少见。
外用药剂型的挑选应依据临床皮损表现来酌定,如红肿明显,渗出多者应选溶液冷湿敷,4次/日;为红斑、丘疹时可用洗剂、乳剂、泥膏、油剂等;呈水疱、糜烂者需用油剂;表现为鳞屑、结痂者当用软膏;若苔藓样变者多择泥膏、软膏、乳剂、涂膜剂、酊剂及硬膏等。
内用抗组胺药物:组胺受体H1拮抗剂,如苯海拉明、非那根、扑尔敏、赛庚啶等是各型湿疹常用药,既可单用或联用,还可与镇静药伍用。
本病应尽量去除可疑的病因,但通常不易办到;避免对病变处任何不良刺激,如手抓、水洗、用力揩擦和某些不适宜的治疗;忌食致敏性或刺激性食物,象饮酒、喝咖啡、食海鲜、蛋、乳、蒜、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