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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管我的孩子
通过此次事件,区防疫站在注射疫苗之前就知道了把日期提前写几天,市疾病中心的主任就是这样的专行。我对部分部门的人失去了信心,这就是以人为本吗?谁来为我们说句公道的话,难道真没有说理的地方的吗?
医生认为此为“白破”疫苗引起的皮疹,并马上帮助联系了区防疫站,伊春区防疫站的同志讲,如果注射点出现皮疹,并伴有肿大现象,应为疫苗注射原因引起,我们家长就要求防疫站来给做鉴定,区防疫站的人只第一天出现过一次,说需要一天内把材料层层上报,并组织专家来认定是不是疫苗反应,住院四天里我们家长心急如焚,左等右等也没把专家等来(如果孩子不是这种不关系到生命的病,而是急病呢?),在孩子有所好转后,我们终于等来了区防疫站的回信,说:医疗终结后再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孩子国庆节即将结束的时候出院了,又健康的回到了我们父母身边,但此次事件并没有结束,我们家长决定为孩子讨个说法,专家到底什么时候给予认定,孩子会不会因为这次事件产生什么后遗症,医疗的高额费用谁来支付,所以于10月中旬就继续向区防疫站讨说法,区防疫站的胡所长说材料已上报区卫生局了,你去找他们吧,别找我们了,我们不管了,我们又来到区卫生局,区卫生局的一位局长接待了我们,说区防疫站的胡所长只报上来一个材料,上面说孩子已经出院了,完全康复的这样一个报告,需要申请补偿或组织专家检查的要求根本没有。然后我们就向区卫生局咨询我们家长需要做什么,怎么样才能给孩子鉴定,区卫生局听取了家长对“疫苗”事件的经过介绍,并要求我们提供了入院报告和“疫苗”注射本,这时我们才共同发现一个问题,10月21日(周日)打的疫苗上面居然写着10月18日(周四,当日孩子正在上课,没有请假,如果需要调查,这可以证明孩子没去打疫苗),这样的误差之大,按疫苗本上的根本不可能作为第一手证据,我又来到区防疫站问她们为什么我孩子注射的疫苗给往提前写的几天,当时给我孩子注射疫苗的那位马燕(不知道我是这次事故的家属)讲:别说多往前写这些几天,有的我们往前多写好几个月呢,为什么,因为孩子应该在18号来,你没来,21日才来,那我们就写18号呗,哦!原来这样简单,我也就没当会事,又前前后后多次跑区卫生局,终于在2008有12月的最后一天,区卫生局通知我们市卫生局已经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让我们等鉴定结果,2009年1月5日,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一位女主任给我来电,说:区防疫站提供的注射“疫苗”时间是18号,你疫苗本上的也是18号,根据这一证据,我们不给予你认定,我们是注重证据的!你说的孩子18号孩子上学的事,没去打疫苗,21号打疫苗的我们不管,我们只讲现实。我刚要说话,说明一下事实经过,她跟我说,我的话说完了,我没必要听你说什么。后我们家长又去区防疫站,但防疫区马燕一口咬定日期没作假,领导也参与进来说没有作假。
我家孩子今年6周岁,于2008年9月21日上午10多在伊春区防疫站注射“白破”疫苗,疫苗注射后当日下午1点多身上出现红疹,注射部位红肿面积较大,并伴有发痒,晚上逐渐加重,出现持续高烧。在此期间,我们家长以为是注射疫苗引起的正常现象,只是给予退烧药和消炎药,但症状逐渐加重,持续到24日,全身红疹,连头皮里都是皮疹,高烧不退,由于痒的厉害,孩子烦躁不安,哭闹不止,我们感到情况不对,不象正常反映,带孩子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