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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孕妇可以治疗肾炎吗?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8-04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肾炎有急性和慢性两种,慢性肾炎多见于成年人,妊娠期间合并肾炎比较少见,在临床上一般分为三类:
一、有蛋白尿,没有高血压。这类孕妇并发症较少,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症者约占三分之一。较正常孕妇高3倍,胎儿预后较好。
二、有蛋白尿及高血压症状。这类孕妇在妊娠过程中发生高血压者占70%,即肾病症状严重且出现也早,一般孕28周前出现,新生儿围产期死亡率较高,孕妇在孕期及产后由于肾病而有两年内死亡者。
三、有蛋白尿、高血压及氮质血者。这类孕妇肾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已较明显,预后极为不利,一般在28周前胎死宫内或早产,产妇也极危险,可能在产后不久因慢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论哪种类型的肾炎,妊娠都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原有病情加重,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多,甚至发展为慢性肾功能衰竭。但也应区别对待。
1、仅有蛋白尿者仍可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发病率稍有增加,但一般经过较轻,产妇及胎儿预后较好。
2、有高血压者并发症多,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发病率高,怀孕后宜早期做人工流产;如渴望生育,孕后血压不超过20/13.2KPa,可在医生观察下继续妊娠。
3、有氮质血症者,说明肾功能不全,应终止妊娠。

允许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定期检查,注意休息,预防感染。一旦出现比较严重的并发症,应及时咨询医生并终止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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