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使眼压升高,诱发
青光眼、
白内障。
⑷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④可引起饮食增加、激动、失眠、个别人可诱发精神病,偶尔可诱发
癫痫。
3.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强的松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以后逐渐减量。
1.
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不良反应】 长期大量服用引起柯兴氏征,诱发神经精神症状以及消化系统溃疡、
骨质疏松、生长发育受抑制、并发和加重感染。 主要表现为:
①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多毛、痤疮、
高血压、
糖尿病、
高血脂、低血钾、骨质疏松。
⒃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⑼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的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主要用于各种急性严重细菌感染,强的松严重
过敏性疾病,胶原性疾病(
红斑狼疮、结节性动脉周围炎等),
风湿病、
类风湿性
关节炎、
肾病综合征,严重支气管
哮喘、血小板减少性
紫癜、粒细胞减少症、急性淋巴性
白血病、各种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症、剥脱性皮炎、天疱疮、
神经性皮炎、
湿疹等。 老年患有
带状疱疹者发病早期可加用少量强的松,以缩短病程和防止后遗神经痛的发生。
【规格】 片剂:5mg/片。
⑵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
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⑹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使用可增加胎盘功能不全、新生儿体重减少或
死胎的发生率,动物试验有致畸作用,应权衡利弊使用。乳母接受大剂量给药,则不应哺乳,防止药物经乳汁排泄,造成婴儿生长抑制、肾上腺功能抑制等不良反应。
②诱发或加重感染或使体内潜在病灶扩散。
⒂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4.治疗急性白血病、恶性
肿瘤,每日口服60-80mg,症状缓解后减量。
⑾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⒀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⑻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⑿与
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⑶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相互作用】⑴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⑸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开始15mg~40mg/日,需要时可增至60mg/日,分次服用,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维持量5mg~10mg/日。
【注意事项】
③诱发或加重胃、
十二指肠溃疡。
⒄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本品需经肝脏代谢活化为氢化泼尼松才能有效,故严重
肝功能不良者不宜使用,其余同氢化可的松。 与降糖药、抗癫痫药、噻嗪类利尿药、水杨酸盐、抗凝血药、强心甙等合用须考虑相互作用,应适当调整剂量。
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强的松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
⑽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2.对药物性皮炎、寻
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可给泼尼松每日20-40mg,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
⑺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⒁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
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
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
注意事项:妊娠C类。本品无需经肝脏转化,可用于肝功能不全者。一般不用作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本品注射剂(醇型)中含有50%乙醇,必须充分稀释至0.2mg/ml后供静脉滴注用,有中枢神经系抑制或肝功能不全者应慎用,需用大剂量时应改用氢化可的松
琥珀酸钠。
【禁忌症】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
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