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显示,我国神经症的患者有2000多万人,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尽管这是与社会进步、社会发展相伴随而生的“文明病”,但是我们切不可忽略这个文明外衣包裹下的心灵之结症。当我们欢欣鼓舞地跨入21世纪,我们更有理由活得健康和快乐。
说到底,神经症是一组功能性疾病,包括神经衰弱、癔症、强迫症、抑郁性症、疑病症、恐惧症等。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大脑皮层功能发生暂时的、可逆性的紊乱,神经系统检查及辅助检查无异常。然而它们又有各自的特征,如神经衰弱容易兴奋也容易疲劳的精神变化;癔症的发作性情感爆发或某系统、器官的功能突然障碍;强迫症的无法自控的思维或行为;焦虑症的烦躁不安、紧张焦虑;抑郁性神经症的多愁善感、抑郁不安;恐怖症的杞人忧天、无可名状的恐惧;疑病症的多疑善虑,老是猜疑自己被人欺骗,或要遭遇到不测。为什么会有这些特征呢?因为大脑是各系统、各器官活动的指挥者,又是思维活动的物质基础,其功能的复杂性决定了症状的多样性。
神经症与精神病也不是一回事。“精神病”是由于大脑机能紊乱,往往表现在人的精神活动的障碍,如感觉、知觉、运动方面的障碍是不按神经分布的,有别于神经病。如精神分裂症、更年期精神病、老年性精神病,表现为精神失常。虽然有些神经病的患者,也可能有精神病状(如脑萎缩产生的记忆困难),但这部分疾病,治疗仍以治神经病为主。而绝大部分的各种精神病,治疗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明显的神经细胞或纤维的形态学上的改变。
“神经病”是指人体内神经系统受损后产生的疾病。这些器官的受损有一定的规律性,主要呈现感觉和运动方面的改变,如感觉过敏、疼痛或麻木,但精神上没有异常,不出现思维、情感和行为的破裂或紊乱。常见的神经病有坐骨神经痛,癫痫等。神经症”主要是由心理、社会因素导致产生的一类心理疾病,神经系统没有病变,它的预后一般比神经病、精神病要好。
在中国,神经症的病名曾引起不少人的误解与恐惧。有的人把它与“神经病”混为一淡。
这种不适应症状,并不是由头部外伤、酒精中毒、麻药中毒等等脑髓或神经组织受到破坏而产生。也就是说,在生理上没有问题,而是机能上的障碍。随之,头脑变得奇怪,作出常人无法理解的言行。精神病患者丧失了“自己生病了”的意识及批判,神经官能症患者,则是过度意识到自己的病态。
今天,神经官能症病(或神经症)这一个词汇,经常被使用,但它真正代表什么意义呢?要用一句话为它下个定义是有困难的。但简单说来,神经官能症就是“由于欲求不满、抑压、强度的不安定感所产生的情绪紧张,而衍生的不适应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