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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瘙痒症孕妇发病率0.06%-0.42%,再次妊娠复发率47%,口服避孕药也可引起瘙痒发作,5%患者是由于妊娠期胎盘产生的内源性雌激素和孕激素大量增加引起胆红素排泄的紊乱所致,瘙痒为弥漫性,无原发疹,偶尔严重,发生于妊娠末期,但亦可早至妊娠12周即发生,瘙痒常黄疸出现前2-3周发生,分娩后瘙痒与黄疸迅速消失,部分患者可无黄疸,除碱性磷酸酶与血清胆红素升高外,肝功能正常。
本病不引起孕妇死亡,但早产率高达30%,胎儿死亡率可为0%-37%,胎儿未成熟率为29%-33%,新生儿体重小于2500g者占30%,可能因为ICP时,在胎盘绒毛间隙狭窄致胎盘氧化储备力降低的基础上,由于宫缩、羊水胎粪污染等应激因素的作用,而致胎儿急性血氧灌注不足,发生严重缺氧而死亡。
胎儿异常未见报道。本病尚无有效疗法,对严重皮肤瘙痒病例可试用抗组胺药较安全,若无效可改用离子交换树脂消胆胺,但停药后易再发生瘙痒。新近有报道采用熊去氧胆酸治疗ICP效果良好。本病应与其他妊娠期瘙痒性皮肤病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