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 症状与表现:
强迫症是指病人主观体验到源于自我的某些观念和意向的出现是不必要的,或其重复出现是不恰当的,但又难以通过自己的意志努力加以抵制,从而引起强烈的紧张不安和严重的内心冲突,伴随的某些重复动作和行为往往是患者为了减轻其内心紧张不安,屈从于令人不快的思想和意向或进行对抗而呈现出的继发现象。临床表现主要是在思维、情绪、意向和行为等方面表现出强迫症状。
(1)强迫观念:明知某些想法和表现,如强迫疑虑、强迫对立观念和穷思竭虑的出现是不恰当和不必要的,却引起紧张不安和痛苦,又无法摆脱。
(2)强迫情绪:出现某些难以控制的不必要的担心,如担心自己丧失自制会做出违法、不道德行为或精神失常等。
(3)强迫意向:感到内心有某种强烈的内在驱使力或立即行动的冲动感,但从不表现为行为,却使患者深感紧张、担心和痛苦。
(4)强迫动作:患者屈从或对抗强迫观念而表现出来的重复进行的动作或仪式行为。
咨询要点:
(1)了解病因和发病机制。强迫症与一定的人格特征有密切关系。具有强迫症的人,在性格上往往表现出谨小慎微、墨守成规、缺乏自信心、胆小怕事、优柔寡断、办事认真、喜欢过多过细地思考问题、缺乏随和性、过于追求完美,或者主观任性、急躁、好强、自制力较弱、并常伴有不安全感、不确定感、不适感、不完善感等。强迫症的产生与心理社会因素关系密切,强烈或持久的精神因素的作用及剧烈的情绪体验的影响往往是此病发生的直接原因。
(2)理性疗法。让患者充分认识到自己症状中的非理性观念,认识到症状的幼稚性、不合理性,并且对每一种非理性观念都用一种相应的理性观念去克服他,通过认识增强理性,从而使症状减轻。
(3)行为疗法。指导病人采用意念的松弛训练、肌肉松弛技术结合系统脱敏,或用操作条件法治疗,以减轻焦虑或单一的症状。
(4)患者亲人或朋友要给予病人以关心爱护,既不苛求病人,也不姑息。不能长篇大论的讲道理和教训,不能追根究底,不能强求病人改变,而且有分寸地以适当的态度和行动合理地对待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