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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强迫症状不一定就是强迫症:其实,强迫症状和强迫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强迫症状通常有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强迫行为之分,上述病人的强迫症状则属于强迫行为一类。尽管强迫症状多见于强迫症,但我们不能见到有强迫症状的人就诊断为强迫症。因为,强迫症状不是仅见于强迫症,还可见于其他多种精神疾病,甚至正常人。 正常人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强迫症状,例如数电线杆,记车牌号,核对账目,查看门锁。但正常人的强迫症状一是出现时间短暂,断断续续,时有时无。二是症状较轻,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三是没有“反强迫”心理,就是从思想上主动去克制那些强迫的内容;四是当事人并不觉得痛苦,没有治疗的愿望。 你大可不必为自己的强迫症状耿耿于怀! 一、心理治疗:心理治疗是治疗本病的基本方法,心理治疗由医生向病人系统讲解该病的医学知识,使病人对该病有充分了解,从而能分析自己起病的原因,并寻求对策消除疑病心理等减轻焦虑和烦恼,打破恶性循环。并予讲解治疗方法使患者主动配合,充分发挥治疗作用。个别心理治疗是在集体或小组治疗的基础上,针对个别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心理辅导、森田疗法,主张顺应自然。 二、药物治疗:(1)首选药物氯丙咪嗪150~300mg/d分2次服小剂量开始以逐渐加量一般在达到治疗剂量2~3周后开始显效治疗时间不少于3~6个月。(2)五羟色胺再摄取阻滞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等对该病有较好的效果。(3)苯二氮蕈类对强迫伴有严重焦虑者可合并使用如氯硝安定3~4mg/d分2 ~3次服。 三、精神外科:对极少较慢性强迫症药物及心理治疗失败者可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