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强迫症是一种病因比较复杂的心理障碍,许多研究者分别从神经生化、遗传学以及心理学等多种途径探讨这一现象的成因,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十分有说服力的解释。以下列举几种主要的假说及影响因素。
一、心理动力学假说
根据心理动力学原理,强迫症是起源于性心理发育的肛门期,即在开始大小便训练的时期。这时,亲子之间,一方面要求对方顺从,另一方面而不受约束,这种不平等的对立引起了儿童的内心冲突和焦虑不安,从而使得性心理发育停留于这一阶段,成为日后心理行为退化的基础。一旦个体遭遇外部压力,便会重现肛门期的冲突与人格特征。
二、观察学习假设
根据学习理论,观察是导致焦虑的条件性刺激。由于原初的焦虑-诱发刺激联结(无条件反射),经过观察和思维的激发,而获得了实际的焦虑。这样,事实上,个体就已经习得了一个新的驱力。虽然强迫可以基于不同的途径习得,但是,一旦获得之后,个体便发现借助于强迫观念的一些活动可以帮助减少焦虑,每当发生焦虑的时候,采用强迫的方式,个体的焦虑便得到了缓解,这种结果强化了个人的强迫。并且,因为这种有用的方法,成功地驱除了个体的获得性内驱力(焦虑),因而逐渐地稳定下来,成为习得性行为的一部分。
三、系统家庭假设
这种假设认为,病症表达了系统的破坏,而这个系统存在于人际关系当中,成员之间的互动结成了一定的系统。在这里,个体的行为是由于他人的行动影响所致,反过来,他也会以一种循环的方式去影响他人。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没有明确的头和尾,主要依据"彼此吸引"的原则来进行互动。
四、Rachman-Hodgson假设
Rachman & Hodgson在分析了一些过去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导致强迫症的原因可能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共同作用。1.遗传因素;2.情绪失调;3.社会性学习;4.对于特殊经验的学习。他们假定,强迫症是一个连续变化发展的行为模式,由于上述几方面在不同情况下的相继作用,导致个体最终演变成强迫症。
五、精神分析学说:弗洛伊德认为强迫症是病理的强迫性人格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防御机制不能处理 强迫性人格而形成的焦虑,于是产生了强迫性症状。
六、条件反射:巴甫洛夫以大脑皮层孤立的病理惰性兴奋灶来解释本症的生理机制。
七、素质特别是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约2/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其主要表现为: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他们注重细节,做任何事都力求准确、完善,但即使如此也仍有"不完善" 、"不安全" 和"不确定"的感觉。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缺少决断,犹豫不决,依赖顺从;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墨守成规、宁折不弯及脾气急躁。
八、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重要的诱发因素:诸如由于工作、生活环境的变迁,责任加重,处境困难,担心意外,家庭不和或由于丧失亲人,受到突然的惊吓等等。有些正常人偶尔也有强迫观念但不持续,但可在社会因素影响下被强化而持续存在,从而形成强迫症。
九、遗传在本病发生可能起一定作用:例如病人的父母中强迫症的患病率为5%-7%,比群体的发病率要高得多。患者的同胞、父母及子女,属强迫性人格者也较多。
十、生化研究:提示5-羟色胺(5-HT)系统功能增强与本症发病有关,因此5-HT再摄取抑制剂如氯丙咪嗪、氟西丁及氟伏草胺等,都对强迫症有较好的疗效。另外一些研究提示本症与抑郁症的发病存在连锁关系,如本症患者有25%-40%对氟美松抑制实验(DST)不抑制,部分患者多导睡眠图显示快速动眼睡眠(REM)潜伏期缩短等。
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一、强迫观念
1.强迫怀疑:患者对自己言行的正确性反复产生怀疑,既而产生强迫性检查行为。如出门后怀疑是否关好门窗、写信是否写错地址等,为此而反复检查。
2.强迫性穷思竭虑:患者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或自然现象反复思索,追根溯源,明知毫无意义,但无法控制,其思维经常纠缠在一些缺乏实际意义的问题上而不能摆脱,这一症状在青少年中才可以看到,如想"为什么把桌子叫桌子而不叫椅子" ,"为什么一加一等于二却不等于三" 。
3.强迫联想:患者脑子里出现听到或看到某一观念或某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
4.强迫回忆:患者对经历过的事件,不由自主地在意识中反复出现,虽自知无此必要,但无法自控。有时强迫回忆和强迫怀疑可同时出现,患者在强迫回忆时怀疑自己回忆有错又不得不从头想起,加重其不安和痛苦;有时患者表现为发呆,实际上是在想,若被打断或认为"想得不对"时,就得从头再想起,因怕人打扰而表现出烦躁、躲避人等退缩性表现。
5.强迫记数:病人对一定形状的物品进行强迫性记数,虽自知无此必要但不能自控。
6.强迫情绪:指病人对某些事物担心或恶心,明知不对,却无力自拔。如担心自己会伤害人,会说错话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或担心自己受到细菌污染等。
7.强迫意向:患者反复体验到,想要做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动作或行为的强烈内心冲动。尽管病人明知这是荒谬的想法,自己也不会如此做,但却无法摆脱这种内心冲动。如抱着孩子走在河边,出现将小孩扔进河里的意向等。
8.强迫对立观念:患者脑子里经常出现与现实相对立的观念,这种常是不好的违反通常道德准则的内容,为此患者感到紧张、害怕不安但又偏偏不能排除,有时甚至有脱口而出的冲动,如骂粗话等。
9.强迫表象:指头脑中反复呈现形象性的内容,如生殖器、色情等形象。
10.强迫意向:又名强迫冲动,是一种强有力的内在驱使,是一种会通过行动将想法付诸于实施的冲动感。这类冲动常常是伤害还性的,如杀妻灭子,捣毁物品,跳跃飞驶的汽车,或产生十分不和时宜的冲动,如在大庭广众之下脱掉自己的裤子之类,此时常伴有强烈的恐惧和不安。
二、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往往是为减轻强迫观念而引起的焦虑,患者不由自主地采取的一些顺从性行为。如:
1.强迫检查:为减轻强迫怀疑所引起的焦虑而采取的行为。
2.强迫询问:强迫症患者往往不信任自己,为了消除疑虑或究思竭虑所带来焦虑,往往对他人进行询问或要求他人反复地不厌其烦地予以解释或保证。
3.强迫性清洗:为了消除受到细菌或赃物污染的担心而反复多次地洗手、洗澡或洗衣服。有的病人反复多次用肥皂洗手,一致造成手背皮肤皲裂或破损,但仍如此反复洗手,否则会出现十分严重的焦虑或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