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胺的副作用有:
(1)肝肾功能损害 可出现血清转氨酶增高和
血尿,据统计,治疗到第4至第18个月,10%~15%病人有蛋白尿,极少数发展为
肾病综合征。停药后,单纯蛋白尿病例的蛋白尿可渐渐减少或消失,有时可长达1年。
(2)味觉丧失 占25%~30%病例,一般在治疗6周后发生,可能与锌的排泄有关。据笔者观察,味觉丧失发生率并没有这样高。
(3)皮疹 占20%病例。一种是斑
丘疹或多形皮疹,在治疗4个月内发生;停止治疗后迅速消失,以后可以再开始治疗;另一种为晚期皮疹,在治疗6个月后发生,为不规则的表面有鳞屑的斑疹,发痒不能忍受,以躯于为主,常需停药。
(4):胃肠道功能紊乱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在治疗初1~ 2月内发生率最高。
(5)早期发热,极少见,系
过敏引起。需停用本药。
(6)血液变化 有27%病仍血小板下降,最低可到奶40× 109/升,停止治疗能很快恢复,粒细胞减少很少发生,虽不到1%病例,但应特别认真对待,因有潜在致命危险,若低于4x109/升应立即停药。
(7)口腔炎;很少发生,但应停止治疗。
(8)少数人可出现重症肌无力、多发性肌炎、天疱疮、干燥综合征、药物性狼疮;肺出血
肾炎综合征。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即应停止治疗。
在应用青霉胺初期,应每两周检查血、尿常规及血小板,以后可延长至每4周一次。若白细胞低于4x109/升,血小板少于 100X109/升;或尿蛋白每日超过1克,或出现血尿者,应停药凡血小板、白细胞减少者;肾病病人及孕妇禁忌使用。据国内外报道和笔者较长时间√大量病人的应用情况,经青霉胺治疗,一般病人的临床症状有不同程度好转;表现为关节疼痛减轻、晨僵时间缩短、关节活动度增加、握力增加、血沉减慢、血色素正常、类
风湿因子滴度降低或转阴。一般般在用药盾12~16周好转:用药停止后药效可持续4~6个月。因此,随着病情好转,非甾体类抗炎药可逐渐减量或停用,停用糖皮质激素的时间需更长÷些。
另外有报告,治疗6个月后统计,70%有显著好转;14%中度好转,7%轻度改善,9%病情无变化或加剧。
最后应说明的是,青霉胺和青霉素并无交叉过敏反应,所以不必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青霉素过敏者可以使用青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