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系统性红斑狼疮:忍冬藤100克、藤梨10克、野荞麦10克、马鞭草30克、鼠曲草30克、丹参30克、羊耳菊30克、紫花地丁30克、海金沙20克、绞股蓝20克一支香20克。水煎服,每日一剂,分2次服。
气虚明显者加太子参30克;舌红少苔者加天冬20克、麦冬20克;水肿明显、有腹水者加石韦30克、商陆20克;关节痛者加青风藤30克、雷公藤【去皮】12克;血热者加茜草20克、远志6克。
服药期间,忌食以下食物:
(1)海鲜,俗称“发物”。有些狼疮患者食用海鲜后会出现过敏现象(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大多为高过敏体质)诱发或加重病情。
(2)羊肉、狗肉、鹿肉、桂圆,性温热,红斑狼疮患者表现为阴虚内热现象者,食后能使患者内热症状加重。
(3)香菜、芹菜久食引起光过敏,使患者面部红斑皮损加重,故不宜食用。
(4)辛辣食物,如辣椒、生葱、生蒜等能加重患者内热现象,不宜食用。
(5)绝对禁止吸烟、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