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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女性怀孕是否有危险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4-03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很多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朋友在了解了该病的危害后,经常会询问专家: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怀孕吗?大家给出的答案是不能,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发病期一般都在女性孕育的阶段,发病后会伴有妊娠综合症,导致身体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体免疫性免疫复合体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危害除了皮肤损害外,还累及肾、肝、心等内脏,且常伴有发热、关节酸痛等全身症状。临床上好发于女性,尤其好发于育龄期。据有关资料统计,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后,有25%的患者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自然流产率为10%,早产率达22%,患者在妊娠后期或分娩后期有20%发生狼疮性肾炎,易招致肾功能衰竭而死亡。所以,妇女患系统性红斑狼疮不论病情是否已控制或缓解,皆不应怀孕,如果已经怀孕,在妊娠期或产褥期对自身及胎儿都有危险的,况且系统性红斑狼疮有遗传的倾向,母患红斑狼疮者子女有可能同患此病。

因此,妊娠早期时行人工流产,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来说是一种预防性和安全性措施。如果妊娠已经超过5个月,或因其他原因不适于人工流产,同时症状也逐渐加剧,应立即适当增加强的松用量(由医生来定),其量以控制临床症状为度。但此药并不能防止早产和死胎的发生,也不能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因大量激素易使胎儿发生畸形。

从上面可知,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朋友莫要生育,否则对自己,对胎儿都无法保证其安全,虽然很多药物可以控制临床症状,但是大量的药物会导致胎儿的发育畸形,所以在此不推荐女性朋友在患有该病的时候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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