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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来,主要应根据以下6条原则:
(1) 高血压病人刚开始接受药物治疗时,原则是先选用降压作用温和、缓慢、持久和副作用少的药物。一般先采取单一降压药物,如果服用一个时期,降压效果不佳时,再选择联合用药。
(2) 用药先从小剂量开始,以后逐渐增加,达到降压目的后可改为维持量以巩固疗效。切忌突然停药拟免引起卑压反跳,即所谓的"停药综合症"。
(3) 除恶性高血压外,对血压显著增高多年的病人和老年人,血压下降不易过多或过快,以免给患者带来不适和对主要脏器产生不良影响。
(4) 若高血压患者同时患有其他疾病或者几个主要脏器已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在用药的选择上,即要熟悉各种降压药的毒副作用,又要考虑患者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引起疾病恶化的药物。
(5) 注意药物之间的互补作用。选择协同作用增加的药物。避免相互加重毒副作用或者出现互相桔抗的作用。
(6) 坚持个体化的用药原则,切忌采用固定模式,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耐心选择较理想的药物,在实践中找出最佳的用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