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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头坏死在整个医学界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为此很多人不断在研究其发病的机理和治疗方法。但是现实总是残酷的,在现阶段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问世,股骨头坏死的治疗也不尽如人意,很多患者尽管治疗了,但是还是无法避免落下残疾。
正因其特有的特征给患者带来了煎熬般的痛苦,所以股骨头坏死又有了一个令人可怕的医学代号—第二骨癌。但是这种称号对股骨头坏死的描述正确吗?
股骨头坏死专家认为这个称号是不对的,这种看法是对股骨头坏死本质的曲解。股骨头坏死是良性骨病、它虽然坏死,但也能修复,其最不良的后果也无非是塌陷坏死、骨关节病或半脱位,从髋功能上有某些丧失,但毕竟不会影响生命。
有的红斑狼疮类股骨头坏死死亡是由于原发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并发症所致,并非股骨头坏死引起;而骨癌则是恶性骨瘤,它发展的最后结果是恶质化或转移而丧生,两者绝然不同。
在这里,专家只是想提醒大家,股骨头坏死虽然致残率很高,但是也是存在治愈的病例的,这就说明这种疾病是可以治好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治好和致残这两种极端的状况呢,专家认为还是病人自身的因素所导致的,至少患者应该有信心去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