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科 | 妇科 | 骨科 | 耳鼻喉 | 肛肠 | 泌尿 | 不孕不育 | 皮肤病 | 口腔 | 肿瘤 | 糖尿病 | 眼病 | 性病 | 肝病 | 心血管 | 更多 |
虽然高血压有不同的诊断标准,并有一定的差异,但血压是一个连续变量,不论采取哪种分类标准,都是人为分类。仅仅根据这样的人为分类评估预后或者指导预防、治疗,就忽视了其他共存的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并发症及靶器官损害情况对于预后评估或者预防、治疗的指导意义。
总之,目标人群高血压高危人群数量多,潜在的威胁大,对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是抑制其患病率上升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预包括普查检出高危人群、登记造册进行系统管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根据个人特征开展适宜的行为和饮食干预(如戒烟、限酒、限盐、适度运动、减少动物脂肪的摄入、增加优质蛋白和蔬菜水果摄入、控制体重等)、对高危人群定期随访、监测血压变化等。同时,政府卫生部门要充分应认识到高血压的预防服务具有较高的成本效益,每投入1元钱进行高血压预防可以节省8.65元高血压治疗费用,加大对农村社区高血压预防服务的投入,不能由于预防工作不能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就重治轻防,使高血压越治流行越严重,产生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后果和公共卫生难题,最终严重影响群体健康和阻碍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综合上述三个特点认为:目标人群高血压流行状况较为严重,需要强化政府行为控制目标人群高血压的流行,开展高血压普查及饮食、行为干预、药物治疗,不断提高目标人群(特别是55岁以下中青年)的高血压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若不加以及时干预,可能导致较为严重的心血管疾病不良后果。
因此,比按照高血压诊断标准进行诊断更为重要的是,是否采取比单一血压水平更全面的方法对患者的实际状况和危险进行科学评估,并以此指导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的实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