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肝炎治愈标准:同基本治愈标准,但观察两年以上病情持续稳定,并能胜任正常工作。
2)基本治愈标准:①自觉症状消失;②肝脾肿大稳定不变或缩小,无叩痛及压痛;③
肝功能检查正常;④一般健康好转,参加一般体力劳动后无病情变化;⑤以上各项保持稳定达一年以上。
1)好转标准:①主要症状消失;②肝脏肿大稳定不变,且无明显压疫及叩痛;③肝功能检查正常或轻微异常。
(2)慢性肝炎:
3)肝炎治愈标准:各项临床治愈标准经随诊一年无异常改变者;乙型肝炎病人要求HBSAg转阴。
2)基本治愈标准:各项临床治愈标准经随诊半年无异常改变者;乙型肝炎病人不要求表面抗原(HBsAg)转阴。
1)临床肝炎治愈标准:①隔离期满,甲型肝炎自发病之日起,至少30天;乙型肝炎根据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适当延长。②主要症状消失;③肝脾大小恢复正常或明显回缩,肝区无明显压保或叩痛。④肝功检查恢复正常。
(1)急性肝炎:
关于病毒性肝炎的疗效判断,1978年全国肝炎学术会议曾经作了统一规定,今列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