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药物性肝损害史者,应避免再服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
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应终止治疗。
对肝、肾病患者,新生儿和营养障碍者,药物的使用剂量应审慎。
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
每个患者在药物治疗期间,特别是用新药治疗时,要注意监视各种药物的不良反,并定期测定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
药物性肝炎重在预防,应注意下列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