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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抗菌素治疗:
红霉素首选,轻症0.5g 1次/6h口服,重症1.5~2g/d静滴。或用新型青霉素0.5g4次/d,连服4天;克拉仙 0.25g 1次/12h,以后0.2g 1次/日,或0.1g 2次/d。疗程7~14天,免疫抑制或病情严重者,氧氟沙星 0.4g 1次/12h,环丙沙星0.5g 1次/12h口服或0.4g 1次/12h静滴。抗生素应用,免疫功能低下者应不少于3周,有肺脓肿者应延长至3~4周。
二. 利福平:
最初3-5天0.6g, 2次/d,或与红霉素及复方新诺明(SMZ -TMP)连用有良好疗效。
三. 对症治疗:
可给予止咳,化痰等药物,有低血压、呼吸衰竭应吸氧并给予呼吸支持,原应用免疫抑制剂者应停用或减量,有肾上腺功能减退,必要时应用激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