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超低能量饮食疗法治疗前后,应该注意些什么
使用超低能量饮食疗法治疗前,医生应该详细地询问患者病史,并为患者做全面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尤其要注意患者有无心电图方面的变化,根据适应证的要求选择患者。超低能量饮食疗法治疗开始后,应每2周至少为患者复查一次心电图,每月做一次常规的血液检查,并叮嘱患者随时与医生保持联系,及时随访。
在使用超低能量饮食治疗时,开始1-2周饮食中的能量不宜一下子降得太低,应让患者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在饮食治疗开始后的第3—4周,再达到其所要求的每日饮食中能量摄取值控制在2500-3400千焦耳(600-800千卡)之间的目标。在治疗过程中,患者要注意自己的饮水量,最好是能保持治疗前每天1.5—3升的饮水量。
超低能量饮食疗法一般采用3个月为一疗程的短期疗法。一个疗程结束后,患者不可直接恢复到正常普通饮食状态下,而应经过4—6周缓慢增加饮食的过程后,再逐步过渡到普通饮食。恢复期间摄入的饮食能量控制在每天每千克体重100-120千焦耳(24—28千卡)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