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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肺结核


注意阅读时间,健康用眼! 2013-03-19   中医诊疗网  www.zlnow.com

长沙肺结核   
  根据新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长沙城区将免费治疗的地点由疾控机构转至医疗机构,定点的医疗机构分别为湖南省结核病医院和长沙市中心医院。以后长沙城区的患者要寻求免费治疗的,住在岳麓区的去省结核病院,其他四区的去长沙市中心医院。
  结核病免费治疗咨询电话,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717507;长沙市中心医院胸科中心免费门诊:5668123;湖南省结核病医院免费门诊:8650016。

  
  免费检查治疗部分包括痰涂片检查、首次确诊摄片及疗程中发放的抗结核药物,其他辅助检查及治疗费用部分(复查胸片及肝功能检测等)由病人自付。按规定疗程初治为6个月,复治为8个月。因此不能保证完成连续6至8个月治疗疗程的城区非常住人口(有暂住证者除外),应回户籍所在地疾控中心就诊,享受免费治疗。
  长沙市卫生局今天发布了肺结核系列免费治疗的新规定,有暂住证的非常住人口,也可以享受免费治疗。
  据介绍,结核病免费检查及治疗的对象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可疑病人(即外院查胸片疑似肺结核者、咳嗽、咳痰≥3周或咯血或血痰者),对辖区内的长住居民、暂住人口及特殊人群(包括大中专学校学生管教人员和羁押人员),需要进行免费检查、治疗的,需持长沙市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到定点医院(湖南省结核病医院和长沙市中心医院)就诊。
  
  来自省卫生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1月,我省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10019例,其中发病数居第一位的是肺结核,8名患者死于肺结核。

  长沙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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