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是由于感染了结核分支杆菌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 ,治疗结核病的目的即为杀灭结核杆菌。治疗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
一、早期治疗
早期治疗指的是过去从未接受过抗结核治疗的病人 ,在确诊后立即进行治疗。一方面 ,在结核病的早期 ,病变部位的肺泡壁充血 ,血液供应良好 ,有利于药物渗透进入病灶。另一方面 ,在早期阶段 ,病变部位的结核杆菌正处于生长繁殖的旺盛期 ,极易受到各种抗结核药物的攻击 ,故早期治疗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作用。患病早期 ,病变组织破坏较少 ,如治疗及时 ,肺组织可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不影响或很少影响肺功能。
二、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抗结核药物同时应用 ,这样可增加抗菌作用 ,延缓或减少结核杆菌耐药性的产生。由于抗结核药物的作用不同 ,有的抑制结核菌蛋白质的合成 ,如链霉素、卡那霉素、卷曲霉素和紫霉素 ;有的作用于菌体细胞核 ,阻碍 D N A的合成 ,如利福平、利福定 ;有的抑制细胞壁的合成 ,如异烟肼和环丝胺酸 ;有的干扰结核杆菌的代谢 ,如对氨基水杨酸等。因此 ,联合几种药物作用于结核杆菌的不同部位来抑制和消灭结核杆菌 ,可使每一种抗结核药物的总剂量减少 ,从而减少它们各自的毒性反应 ,加大它们的总体效果,缩短疗程。
三、适宜剂量、规律治疗
适量即采用既能发挥有效抗菌作用 ,又不发生或少发生副作用的适宜剂量。剂量过小 ,既影响疗效又容易导致耐药的产生 ,剂量过大易发生毒副作用。以体重 50公斤的患者为例,早期可口服异烟肼 300毫克、利福平 450毫克、吡嗪酰胺 1500毫克、乙胺丁醇 75 0毫克 ,每日各 1次 ,同时可肌注链霉素 750毫克 ,每日 1次。两个月后绝大部分结核菌被杀死时 ,可停用吡嗪酰胺及链霉素 ,继续以上其他 3种口服药进行巩固期的治疗 ,以达到痊愈的目的。在治疗过程中患者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 :第一 ,规律治疗。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规律、不间断地用药 ,坚持按规定的化疗方案进行治疗 ,并完成疗程。如短程化疗 6个月或 9个月 ,标准化疗 1年或 1. 5年 ,不能随意停药及更换药物。否则易引起初治病例失败率、复发率增高 ,及造成慢性传染源。第二 ,采用顿服用药。这是因为每日剂量一次服用能达到较高的高峰血浓度 ,而分次服用只是在不同时间维持血清一般浓度。现在许多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 ,都是每日剂量一次顿服应用 ,以便获得高峰血浓度 ,提高治疗作用。抗结核药物每日剂量一次顿服后 ,一般来说病人均能接受 ,药物副反应并未增多。每日剂量一次服的方法除治疗效果好以外 ,用药简单方便 ,也对提高病人坚持规律服药起到促进作用 ,为推行“直接面试下短程化学疗法 (D O T S )”创造了有利条件。
抗结核药物只要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其个体反应大多数对身体影响不大 ,是安全的。但也有出现个体反应比较严重的情况 ,所以在使用药物过程中应与医生密切配合 ,及时反映情况 ,按照医生的意见对发生的副反应予以及时有效处理 ,保证完成治疗 ,从而治愈结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