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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癫痫按有无明确的病因可分为原发性癫痫和继发性癫痫两大类:
1.原发性癫痫 又称特发性癫痫,多数在儿童或青年期首次发病,可能与遗传因素密切相关(只能缓解,不能治愈)。
2.继发性癫痫 又称症状性癫痫,是由脑部器质性病变和代谢疾病所引起,可发生于各个年龄组(去除原发病后可治愈)。
二、治疗原则
当患者处于全身抽搐和意识丧失时,以预防外伤和其他并发症为主,而不是立即用药,因为任何药物已无法控制本次发作,而且可能药物尚未准备好,此次发作已经停止。
1.抗癫痫药 癫痫持续状态应在给氧、防护的同时从速制止发作,并及时纠正酸碱失衡、电介质变化和脑水肿。可依次选用下列药物制止发作:
(1)地西泮 10~20mg/kg静脉注射,速度不超过每分钟2mg,无效改用其他药物;有效而复发者可在30分钟后重复注射,或将地西泮100~200mg溶于5%葡萄糖溶液500ml中,于12h内缓慢静脉滴注。
(2)苯妥英钠10~20mg/kg稀释于生理盐水20~40 ml作静脉注射,速度不超过500mg/min。
(3)异戊巴比妥钠0.5 mg溶于注射用水10 ml作静脉注射,速度不超过0.1g/分钟。应注意有无呼吸抑制和血压降低。
(4)10%水合氯醛20~30ml保留灌肠。
2.癫痫患者发作间歇期应定时服用抗痫药物以预防发作。
3.药物治疗的原则
(1)剂量由大到小,逐步增加用血液浓度控制监测有效剂量。
(2)首选药物增加到有效血液浓度仍不能控制发作,或因副作用而不能继续应用时应撤换,改用次选药物。撤换时一增一减,也需缓慢,至少一周时间。
(3)应避免常规地同时使用多种药物,以免相互影响。
(4)治疗的终止:强直—阵挛发作和单纯部分性发作在完全控制2~5年后,脑电图随访痫性活动消失者可以开始停药;停药必需缓慢减量,停药过程中可参考脑电图的变化,病程越长,剂量越大,用药越多,停药约需缓慢,整个过程一般不少于3个月。
(5)偶尔发病、脑电图异常而临床无癫痫症状和5岁以下、每次发作均有发热的儿童,一般不服用抗痫药物。
三、护理
1.一般护理
(1)休息与活动:床单位应配置柔软的床垫、床旁护架、吸氧和吸痰装置,床旁桌备有若干缠有纱布的压舌板或小布卷等;若出现发作先兆应立即卧床休息。
(2)排便排尿的护理:癫痫发作伴意识障碍或大小便失禁者,需及时清除污物,做好会阴部皮肤护理。
2.症状护理
(1)患者抽搐发作时,需有专人守护、观察和记录全过程,注意意识状态和瞳孔的变化,以及抽搐的部位、持续时间、间隔时间等。
(2)对强直一阵挛发作者要扶持患者卧倒,防止跌伤或伤人。
(3)立即解开衣领、衣扣和腰带,迅速将缠有纱布的压舌板或小布卷置于患者一侧上、下臼齿间,以防咬伤舌和面颊部。有假牙者必须取出。
(4)不可强行按压或用约束带捆扎抽搐的肢体以防骨折,可用枕头或其他柔软物保护大关节不至碰撞床栏等硬物,在背后垫一卷衣被之类的软物可以防止椎骨骨折。
(5)将患者的头部侧向一边,及时吸出呼吸道分泌物和呕吐物并给予吸氧,以减少呼吸道阻塞和改善缺氧。必要时配合行气管切开术或用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禁止口腔测温,应测腋温或肛温。
(6)少数患者在抽搐停止、意识恢复过程中有短时间的兴奋躁动,应防止自伤或伤人。
3.药物治疗的护理
(1)观察疗效:观察痫性发作的次数是否减少、间隙期是否延长、发作时程是否缩短等。
(2)观察不良反应:各种药物都有多项副作用,轻者如胃肠道反应等一般不影响治疗;中度者如眼球震颤、共济失调等是药物过量所致的神经中枢中毒现象,减量后即可消失;偶可发生严重的副作用,如有精神症状、粒细胞缺乏等应及时提醒医师撤换药物。
(3)注意事项:用药期间监测血药浓度,同一患者每次采血样的时间应固定,并须在上次服药后间隔6h以上采取血样;苯妥英钠有强碱性,宜在饭后吞服;对于发作多在夜晚和清晨的患者,用药可以集中在下午和入睡前;地西泮偶可抑制呼吸,静脉注射时需注意观察,有不良反应则需即刻停止注射。
4.给家属提供建议,安排好患者的生活,禁止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登高、游泳、驾驶以及在炉火或高压电机旁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