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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病毒性肝炎研究基金会的Vicente Carreno等人将155名丙型肝炎患者随机分配至以下3个治疗组:第1组患者最初每日应用10MU IFN α进行诱导,然后停药1个月;第2组患者用药剂量同第1组,但没有1个月的休息期。初始治疗后,第1和第2组患者均接受每周3次的10 MU IFN α,连用2个月,然后改用5 MU连用2个月,再改为3 MU连用8个月。第3组患者接受标准干扰素治疗:先应用5 MU IFN α每周3次,连用2个月,然后改为3 MU连用11个月。
治疗意向分析显示,接受IFN α诱导疗法和接受标准疗法的患者就出现的持续性ALT反应而言并无显著差异。此外,这两组患者在HCV RNA水平上也无明显差异,尽管第1组和第2组患者的HCV RNA水平比第3组患者略低,但差异并无统计学意义。
上述结果提示,应用IFN α诱导疗法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效果并不比标准疗法更好,至少按上述剂量和安排应用IFN α时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