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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阳痿相比,早泄在过去是一种很少就诊的病种。
随着性科学知识的普及,近年来早泄就诊者日益增多。
在性医学咨询门诊,经常有一些男子问医生:射精快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早泄?到底多长时间射精才算不早泄?更多的男士动辄求助于医生,要求为他们治疗早泄。
他们的根据是什么,其实就是凭他们自身的体验以及一些江湖医生的骗人说法。
女人们倒不大用“早泄”这个词儿,但对那些“不如公鸡打个鸣”的丈夫,也是怨气横生,恨不能有什么灵丹妙药。
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观点:众说纷纭各抒己见
什么是早泄?早泄有没有医学上概念?经查阅一些权威性著作,可以找到几种不同的说法:一是《中华性学词典》:只要男子在性交时未想射精就射了精,即为早泄,并无规定要开始性交后多少分钟。
二是当代最有影响的美国性学家玛斯特斯于1970年提出的标准,它兼顾了男女双方的特点和需求,即:如果因男子射精提前,造成性功能正常的女性在性交中得不到满足,或者男子不能随意控制射精时,可下早泄的诊断。
三是我国古典医籍中有关早泄的提法“未交即泄”为“鸡精”,“男子玉茎包皮柔嫩,少一摸阳精即泄,但阴精(女性阴道分泌物)未流……”。
在这些文献中,根本未谈男、女满足和动作时间之变。
早在60年代,性学家就指出,早泄是指男性早一些而女性晚一些达到性高潮。
但这其实只是一种性生活不和谐,无法证明任何一方有生理病变。
开始时有专家说,在超过一半的性交中不能使女方满足就是早泄。
后来又有人说:男人缺乏控制射精的技巧就是早泄。
其实,所有的这些说法都是又对又不对。
现今,对于早泄较为公正的提法应当是男女兼顾,即早泄不单是男方的体验,也包括女方的体验。
由此而来的男方过早的射精,女方未得到满足的二本位主义标准较为恰当。
至于许多人都把早泄与阴茎在阴道内停留时间的长短联系起来,有的定义为30秒钟以内或1~2分钟;有的定为阴茎在阴道中抽动少于10~15次,即为早泄。
其实,早泄是无法用时间长短来衡量的。
因为人不是机械表,同一男人在不同情绪、不同环境、不同体位和方式中,射精的早晚也不尽相同。
剖析:早泄不是病,关键在心因
早泄不是病,因为对男子来说,不论射精多早,哪怕还没有插入,他也一样可以达到性高潮,半分钟和半小时没有本质的区别。
射精快慢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年龄、体质、性生活经验、心理、性交体位、女方反应、阴茎抽动幅度和频率等。
即使年龄、体质相近,个体之间的差异也很大,即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情况下射精也有快慢:新婚蜜月期间,由于婚前性欲望的积累,常有一触即发之势,加之情绪上过于激动,心理上超限兴奋,容易出现过早射精,这不是病态,不属于异常,经过婚后的实践,夫妻俩共同的探索、适应,这种现象就会逐渐改变;婚后久别重逢或禁欲较久后第一次性交,男方因此比较兴奋,射精就比通常情况下来得快;与性伴侣独处时间很短,或在没有安全感的场所同房,由于心情紧张,有惊慌和恐惧感,需尽快射精,速战速决,因而出现早泄;有些女子看过情色,觉得男人就应该像影碟中的人物善于“持久战”,而现实中自己的丈夫却不是这样,她们不了解男人的性能力,或冷嘲热讽,或满腹抱怨,加重男方的心理负担,使其在下次同房似败兵上场,胆战心惊,从而使早泄愈演愈烈;有的男子因为与妻子的关系不和,妻子总是希望快点结束性交,有的则是男方仇视妻子,存报复心理,有意使女方难堪,迅速射精;或对妻子不感兴趣,从而早早收场;有的将性生活做为单纯泄欲手段,不顾性伴侣感情需要,不注意延长时间的方法而忙于射精;还有许多早泄患者是由于在年轻时有自慰,怕被别人发现耻笑,动作节奏很快,力求尽早射精,久而久之就形成了快速射精的习惯,从而形成早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