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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壮族医药的形成和发展
壮医药于先秦时期开始草创萌芽,经过汉魏六朝的发展,约略于唐宋之际,已大抵形成了草药内服、外洗、熏蒸、敷贴、佩药、骨刮、角疗、灸法、挑针、金针等10多种内涵的壮医多层次结构,并逐步具有理论的雏型。
(一)对岭南及壮族地区常见和多发的瘴、毒、蛊、痧等病症,逐步有所认识。
《后汉书·马援传》载:“出征交趾,土多瘴气”。“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可见岭南瘴气为害之烈。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不仅较为详细地记述了瘴疾的壮医治疗方法,而且指出了瘴的病因病机:“盖天气郁蒸,阳多宣泄,冬不闭藏,草木水泉皆禀恶气,人生其间,日受其毒,元气不固,发为瘴疾”,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称:两江(按:指左、右江)水土尤恶,一岁无时无瘴:春曰青草瘴;夏曰黄梅瘴;六七月曰新禾瘴;八九月曰黄茅瘴。土人以黄茅瘴为尤毒”。两江流域是壮族聚居的地方。这些记载虽然不是直接出自壮医之手,但作者是在广西为官多年,对当地风土人情有所了解的人物,因而其内容是具有参考价值的。所称“土人”,当是指民间壮医。可知这时的壮医,已经知道按发病季节对瘴疾进行分类,并从实践中得知,发作于8、9月的黄茅瘴,病情最重。这和壮族地区民谚:“青草黄茅瘴,不死成和尚”的说法也是一致的。对于蛊毒、痧症、瘿瘤等病症,民间壮医分类也甚详。一些方志杂说有壮妇蓄蛊放蛊说,这当然是诬蔑之词,但从另一个角度考虑,也反证了壮族民间对蛊毒的病因和解毒治疗方法,有较多的认识。
(二)对解剖及生理病理的认识
北宋庆历年间,在壮族聚居的广西宜州,曾经发生了一次壮族农民起义。统治者以诱捕的方法,捕获了区希范、蒙干等义军首领56人,全部杀害,并命宜州推官吴简及一些医人,对尸体进行解剖,绘下《区希范五脏图》。这是有记载的我国医史上第一张实绘的人体解剖图。在解剖的过程中,还从医学角度进行了一些观察:如“蒙干多病嗽,则肺胆俱黑;区全少得目疾,肝有白点”等。这次解剖事件,虽然是以镇压农民起义为背景,说明北宋王朝的极端残忍,但在我国医史上还是有一定地位的。它发生在壮族地区,除了说明统治阶级有意在少数民族地区肆施淫威、随意杀戳之外,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壮族民间对于尸体解剖或多或少是能接受的。如果象中世纪的欧洲宗教对尸体解剖的绝对禁止那样,统治阶级即使捕获义军首领,也不会便在当地逐一解剖。联系到壮族民间有拾骨迁葬(二次葬)的习俗,如《宁明县志》记载:该县壮族“于殡葬三五载后,挖开坟墓,仔细拾出枯骨,俗称‘拾金’,把拾出的枯骨抹拭干净,再用香火薰干,然后按一定的规则纳于一瓦坛中,……”更能说明壮族民间对人体解剖是有一定认识的。民间老壮医们大都能用壮语说出人体各部骨骼的名称,对气血及五脏六腑都有壮语的叫法,亦可佐证这一结论。对人体生理病理及病因病机的认识也有所进步。大约自宋代以后,壮医已引进阴阳的概念,作为说理工具解释人体生理病理现象及疾病的病因病机。并逐步形成天地人“三所同步”以及“三道”、“两路”、“毒虚致病”理论,从而使壮医药临床诊疗水平得以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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