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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族医药是以蒙古民族长期同疾病作斗争中所积累的传统医疗实践经验为基础,吸收藏医及印度医学的部分基本理论和汉族医学的知识,在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影响和指导下,逐步形成的独特的民族医学,它把人体看作是一个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从宏观的角度来研究人体动态的各种内在联系,从而阐明生命运动的基本规律。在临床上,它主要采取综合、分析和判断的方法对疾病进行诊治。
蒙医药理论体系的显著特点是:以阴阳五元学说哲学思想为指导的整体观和对六基症的辨证施治。六基症理论把引起疾病的主要原因归纳为“赫依、希拉、巴达干、血液、黄水、粘虫”等六种。把疾病的本质归纳为寒热两种,把发病部位归纳为脏腑、黑脉、白脉、五官等。
蒙医理论明确指出,发病本身的内在条件是指三根七素,即内因,致病因素指外界因素,即外缘。在正常情况下,三根七素各有特点,自具其能,密切联系,共同担负着人体正常生理功能活动,保持对立统一的相对平衡状态。这是人体健康的基本原因。在各种致病因素的影响下,三根出现偏盛偏衰等反常状态而失去平衡时,就产生疾病,这是病理活动的基本原因。三根七素是人体进行生命活动的能量与物质基础,并且也是产生一切疾病的根本因素。对于人体生理功能和病理机制,均以三根的生成变化为理论根据。近代蒙医将发病的根源归纳为赫依、希拉、巴达干、血液、黄水、粘虫6种,它是疾病发生的内因,并由此引起的疾病称为六基症。
一、生理
蒙医认为,人体的生命现象,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的活动过程,内部消化系统,外部言听视行,都不是孤立进行的,必须在三根七素的作用下,人体脏腑之间、脏腑与体表之间的生命活动彼此协调,相互制约,才能维持人体内环境的相对平衡,如某一部分发生病变,就会影响到其他部分以至整体,引起平衡失调,功能障碍,出现一系列症状。所以在医疗疾病过程中,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而要辨证地进行全身的综合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诊断。人和自然界也是相互对立统一的,人体通过感受器官和外界自然环境保持着密切联系,自然环境的变化,必然对人体产生影响。在正常的情况下,通过人体内部三根的调节,使与自然环境的变化相适应,保持正常的生理功能。
二、病理
病理包括病因、疾病的外因、发病、六基症和寒热症等内容。蒙医认为三根(赫依、希拉、巴达于)之间出现偏盛偏衰;或三根与七素之间的平衡失调,相互为害;或由于某种外因,人体内外环境的相对平衡状态受破坏,就会发生疾病。蒙医在临床上根据这一理论和原理解释各种致病因素的性质、特点和所致病症的临床表现。所以“扶正”与“祛邪”是人体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重要措施。
三、阴阳、五元、五行学说
(一)阴阳学说
阴阳是我国古代用以解释自然界一切事物相互对立而又统一的朴素的唯物论和自发的辩证法思想。据蒙古古代史料及许多文学艺术著作记载,古代蒙古人称苍穹为“父天”,称地球为“母地”。这是蒙古民族中形成的阴阳概念。蒙医药理论是在对自然界有了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内经》《四部医典》《饮膳正要》等书中,有古代蒙古人善于用热性疗法治疗寒症的记载,如“蒙古灸”;用寒性疗法治疗热症,如“冷敷”和“酸马奶疗法”等。到16世纪末,阴阳学说成为蒙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对立统一的结果,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阴阳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如白昼和黑夜,晴天与阴天,热与冷,动与静。一般他说,凡是活动的、上升的、明显的、进行的、无形的、轻清的、功能亢进的或属于功能方面的都属于阳;而凡是静止的、下降的、隐晦的、退行性的、有形的、重浊的、功能衰退的或属于物质方面的都属于阴。从事物的运动变化来看,当事物处于沉静状态时便属阴,处于躁动状态时便属阳。由此可见阴阳既可代表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也可代表同一事物内部所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相对的,是根据一定的条件来决定的。蒙医认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的内部又可分为阴、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中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以至无穷。阴阳两个方面,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面而单独存在。阴阳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消长的,每一方都以另一方为存在条件,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互相转化。当阴阳两者不断地变化,发展到一定阶段,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阴阳之间相互对立、依存、消长、转化几方面的关系,是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蒙医学运用阴阳变化的相互关系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和探求药物性能,并广泛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确定治疗原则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