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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医药起源于原始社会时期,这个时期的彝族先民吃住都在森林中,并且多数住在树上,故对植物有了最直观和最粗浅的认识。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历史和自然发展的原因,彝族医药与植物结下了不解之缘。
当时彝族先民们一方面处于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以及面对凶残的野兽伤害,一方面也处于自身疾病的折磨之中,在与自然灾害及疾病的斗争实践中,慢慢地积累了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体质的经验,同时也发展了医药知识。
和其他民族医药一样,药物是彝族医药发展的基础。彝医的药物分植物、动物、矿物三部分。
在母系时代的凉山彝族地区,常常以一种植物来代称某个部落或部族,甚至有的山岭等地名也来自植物名称。如“达罗波”、“达日波”、“舒祖波”等,它们分别是黑色的阙山草、阙山草及生长杉树的山。这种命名的习惯,从母系社会一直延续到今天,至今凉山地区仍不乏以植物命名的地方,如勒乌(大黄)、尔吾(土香薷)等地名。
进入由偶婚代替群婚的父系社会后,促进了社会和遗传学的进步。此时,对植物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积累。彝族先民们在迁徙、放牧的生活中不断地发现一些有毒的植物,关于对毒草和中毒的认识时间,大约是在“吃草籽树果”的阿(田合)居子时代,但当时未能明确记录下来。“中毒”和“毒草”的概念是在彝族祖先采集野生植物和放牧生活中,出现了羊和人中毒的现象,加上口尝身试积累而产生的。毒草可以毒杀人畜,引起彝族先民的高度重视,于是他们对毒草进行辨认下了一番功夫,并且还对植物的毒性部位作了描述,如他们认为乌头属植物“毒藏在根上,花开在头上”。由于目睹了被毒草毒死同胞的惨痛情景,彝族先民们对毒草有着极为深刻的印象。并将之录于书上,以指明毒草生长的地方以及毒性的部位,示于后人。
从公元初年到南诏彝族奴隶制建立之前,彝族历史经历了从勿阿纳(《西南彝志》)希孟遮世系第51世君长,到那意笃色(76世)的彝族奴隶社会前期。这一时期,彝汉医药相互进行了交流。彝医使用的一些有效药物也被汉医所用,并且收录进汉医的医书中,如名著《名医别录》就收载了不少彝族地区的药物。在《华阳国志》《水经注》《说文》《汉书》《续汉书》《博物志》等书中、也都记载了一些彝族的药物,宋代还有彝族地区的犀角、麝香进贡给皇帝的记载。这一切,充分说明了彝族的医药交流,进一步促进了彝族医药的发展,同时也丰富了华夏医药的宝库。
明代以前,彝族历代对植物药的记载非常零星、分散。此时问世的《双柏彝医书》一书,将流传在民间分散的大量植物药收集起来,它虽然还不是专门的本草书籍,但其中所记载的彝族植物用药之丰富,是前所未有的。书中记载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皮、全草、树脂及植物寄生的药材,达数百种之多,如根皮根茎类66种,叶类17种,皮类12种,果、籽类19种,全草类34种,茎木类6种,寄生、树脂、菌类6种。
除此之外,著名医家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中,也记录了一些彝族药物,证明此期彝族医药应用的广泛性。
15世纪中叶,明代本草学家兰茂著成《滇南本草》,成为我国第一部中医理论与少数民族医药经验相结合的地方性本草专著。在此之前,历代书籍对民族药物虽有收载,但都不如兰茂所收集的规模大、药品多,尤其是西南地区的民族药物。《滇南本草》中不仅记录了药名,并考证弄清植物及产地,还尽量将当地各民族中的用药经验归纳进书中。彝族的许多药物也记入了。如芸香草、老鹳嘴、鹅掌金星草、韭叶芸香草、救军粮、橄榄(余甘子)、甘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