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从妊娠3月后至出生前,已经形成的胎儿器官继续迅速生长发育。孕妇用药后,如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可能影响胎儿组织器官的发育和功能。实验研究表明胎儿在药效学方面,即胎儿对药物的反应,与新生儿或儿童者并无差异,但在药物代谢动力学方面有某特点(见下),因而容易受到药物的影响。如四环素可积蓄于骨和牙齿,使胎儿骨生成延迟及牙釉质发育不全;链霉素可使听神经功能减退;抗
癫痫药及地西泮可使胎儿慢性中毒,产生中枢抑制、凝血功能障碍等。
胎儿肾发育异常妊娠头三个月中胎儿生长发育极其活跃:受精后20天胚胎头尾部开始分体节(骨骼肌肉的前身);30天发生感官和肢芽,初步建立胚胎血液循环;60天肢芽伸长,颜面形成,心、肝、消化管和生殖器官形成和发育。因此在妊娠头三个月中给孕妇用药不当就有可能致畸,例如应用雌激素、孕激素、糖皮质激素、抗癫痫药、抗
肿瘤药等。对于某些在实验动物具有致畸作用的药物,虽尚无临床致畸报道,但也以避免应用为宜。有些药物的致畸,如抗甲状腺药、降血糖药等,可能与其疾病本身有关。
1.1 药物对胚胎期的不良影响药物的致畸作用大多发生在胚胎期,既可使婴儿出生时已经畸形,具有形态上的缺损,如外形、体内器官以及某种组织因素或生化产物的缺损;也可使婴儿在出生后在发育过程中产生畸形。
1胎儿肾发育异常 药物对胎儿发育的影响孕妇患病可以危及胎儿,应用药物治疗可间接地对胎儿生长发育有益,但有些药物也可对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
胎儿肾发育异常妊娠妇女服药率较高,据统计,孕妇在妊娠期间曾服用过至少一种药物者占90%,至少10种者占4%,某些药物可以通过胎盘屏障,即胎儿经胎盘从母体吸收和排泄药物,大多数均属被动转运。因此,孕妇用药不当则有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甚至发生畸形。